盗车后竟要失主“赎回” 一伙嫌犯被起诉
作者:冯斌
盗窃他人助动车后,竟要失主出钱“赎回”,这伙嫌犯近日被闸北检察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
去年12月的一天,被害人张庆驾驶一辆价值5400余元的永久牌燃气助动车行驶在恒丰北路上,途中感到口渴,便将车停在一家小店处,进店购买了一瓶矿泉水,出来时发现车辆被盗。正当他一愁莫展时,走过来3名“热心”的路人,他们假装同情张庆的遭遇,答应帮助其找回车辆。1小时后,张庆在他们的“帮助”下,花3000元“赎回”了自己的助动车。
回家后,他感到事情蹊跷,向有关部门反映了此事。在被害人的指认下,警方将被告人邓正娣和纪效兰抓获,并从邓承租的普善路居住处内查获8辆电动自行车,总价值达1.3万余元,其中两辆电动自行车的失主已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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