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本市在社保基金方面加强监管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制定《上海市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建立社保基金财政专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二是建立市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切实加强社保基金监督。三是加快构建本市社保基金网上实时监管系统,对全市各类社保基金的资金流向、流量实施严密、有效和实时监控。
四是认真做好本市原有企业年金的整体移交工作,建立规范的企业年金市场化管理机制。根据国家的要求,本市在2007年底已基本完成原有企业年金的整体移交工作。(记者洪梅芬刘颖)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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