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0日电 据美国《侨报》报道,4月5日,两名华人因涉嫌向中国走私违禁的红外线相机而在洛杉矶国际机场被捕,并有可能被判20年监禁。此事再次引起了南加华裔社区对中美贸易管制的关注。专家认为从事中美贸易的华人应多多了解美中两国对于进出口的相关法律法规,切不可因为一些金钱利益诱惑而铤而走险,步入两国法律雷区。
美执法部门捉放事件多见不怪 据报道,近年来,美方就“敏感”技术出口问题多次指控在美华人窃取军事技术或其他机密。
2000年涉嫌违反美国高科技出口管制法的美籍华裔商人罗志方日前经洛杉矶联邦法院裁定无罪。库珀在判决书中指出,本案关系人,也就是联邦调查局干员费登在罗志方向其购买配有夜视装置的红外线摄影机时,涉嫌蓄意隐瞒身份,并且在稍后提供的证词不足法庭采信做为定罪依据,因此裁定罗志方应予无罪释放。罗志方在释放的同时呼吁美籍华人未来从事高科技进出口或光电行业,均应谨慎小心。
2001年8月,美国执法部门逮捕了分别居住在密苏里州和加利福尼亚州的两名华裔,指控他们企图向中国出口军事密码技术;2003年初,一名居住在加州的华裔商人被控非法向中国出口一种微波放大器,说这既可用于长途通信又能用于导弹技术;2004年3月,美国执法部门又逮捕了佛罗里达州一家公司的两名华人雇员,指控他们向中国出口一种低噪音放大晶片。据称,该晶片既可作为民用,也可用于导弹的导航系统。但这些指控遭到了当事人的否认,并被判无罪。
专家吁中美贸易雷区勿误踩 美国工业和安全局负责出口执行事务的助理部长杰克逊介绍,美国的出口管制机制针对世界上所有其他国家,包括其盟友。专门负责军民两用技术审批的机构,是美国商务部下属的工业和安全局,商务部通过《出口管理条例》管制军民两用品的出口和转口。
据有关专家介绍,随着美国安全战略新变化和中国国防现代化发展,美国首先修订和规范对华出口和再出口的许可证制度,扩大管制物项范围。2007年6月,美国正式公布了新的对华出口管制政策。新规定对疑用于“军事最终用途”的对华出口商品均要求申领许可证,受控清单涉及航空发动机、水下系统、激光器、贫铀等20种不同产品门类的商品、软件和技术,及对应31个出口控制分类编号。该局的控制出口名单上有多达2500多项技术和产品需要申请出口许可证。针对中国新增了47类原本不需要申请许可的产品。新增产品包括核原料、照相机、雷达系统、高分辨率光刻设备、数码无线接收器、喷气推进系统、导航系统等。
二是强化“视同出口”管制。美政府规定中国学者和研究人员在接触其敏感知识和技术时,必须申请“视同出口”许可证。其范围既包括在美中国公民,也包括可能将敏感技术携带来华的外国公司。2006年美政府审议的865个“视同出口”许可证中,有60%针对中国公民。
三是加强出口控制机制建设,提高管制效率。设立新的协调机构;加强黑名单制度管理;强化“最终用户访问”(End-userVisit)制度。
四是加强对违规的本国和外国企业与个人的惩处。包括所谓严惩涉嫌对华出售敏感技术的美国国内企业和个人,加强对外国公司的制裁。被美国商务部处罚的多起案例与上诉单位有关。(吴健)
(责任编辑:黄成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