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广州,轰动全国的“许霆恶意取款17.5万”案的主角许霆向广东省高院提起上诉,希望改判无罪。
而在昆明,和广州许霆案类似的利用电话充值卡疯狂充值41万余元的陈明应、饶金桃夫妇案,法院也作出了一审判决。
购买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电话卡,陈明应、饶金桃夫妇开始用这些“宝贝”为千余部电话充值,短短两个月兑现人民币41万余元,这起昆明版许霆案以它的特殊性、蹊跷性及涉案金额更高的特点,在司法界掀起轩然大波。4月3日,盘龙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陈明应、饶金桃夫妇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每人并处罚金5万元。
奇 电话卡变“摇钱树”
陈明应、饶金桃夫妇,在盘龙区金辰街道办事处三竹营村开了“吉祥通讯”手机店,并在店里设置了一部公用电话,号码为“5702945”。去年1月,听说州市上的充值卡便宜,陈明应在一次到香格里拉旅游的过程中,从香格里拉一电信营业厅买了一些电话机及几张面值为100元的充值卡,顺便带回昆明销售使用。陈明应回到昆明后,像往常一样给自家的电话充值。每次充值,电脑语音均提示“充值无效”。
一个偶然机会,陈明应夫妇查询话费时惊奇地发现,充值卡上的钱不仅充进去了,而且提示了多少次“充值无效”,钱就翻了多少倍。这一发现让夫妇俩欣喜若狂!
拿着这些“宝贝”,他们不停地为自家小店的公用电话充值。尽管觉得此事蹊跷,但一段时间来的风平浪静,他们觉得走了“好运”。没把这一情况向电信部门举报。总是给自家电话充值,用也用不完,该怎么办呢?怎样才能让这种“好运”来得更猛烈些呢?夫妇俩纳了闷。
控 3个月充值41万余元
“何不拿来为话吧充值,别人买100元是100元,出85元我卖100元,这笔生意肯定有得赚。”这样想着,陈明应夫妇开始为话吧充值,别人见有利可图,欣喜地接受了服务,完成了交易。
纸终究没包住火,随着夫妇俩的胃口越来越大,这个无底洞也越挖越深。这一亏缺引起电信部门的高度重视。去年3月19日,电信部门立即向昆明市公安局经文保分局报案,称他们发现电信公司公用电话的充值平台接口机上,有多个昆明小灵通号码和一个联通手机号码用户在非法充值。仅3月16日到19日,非法充值达17万元。该案被定为“概率小、离奇且复杂的案件”,警方立即开始紧锣密鼓地侦查。
去年4月4日,陈明应、饶金桃夫妇在宁蒗县一加油站被抓获,当天被刑事拘留。2007年5月10日,被检察院批准逮捕。今年2月4日,陈明应夫妇涉嫌盗窃罪被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1月至3月,陈明应和饶金桃在其经营的通信店内,使用座机“5702945”及两部小灵通,用7张不同卡号的充值卡反复对“5702945”充值,3个月共为电话充值1.31万元;2007年1月至3月,陈明应和饶金桃使用10余部电话,用15张充值卡反复对千余部公用电话非法充值,充值金额为40.215万元。
审 夫妇称仅充了3.6万余元
2月27日,昆明版许霆案在盘龙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数十人的旁听席座无虚席。庭审中,公诉人出具了厚厚一沓证据,上面密密麻麻记载了那些“神奇充值卡“充值的时间、电话号码、户主和金额。
公诉人称,因电信缴费系统存在异地电话充值技术等方面的漏洞,才导致市场上流出能反复充值的电话卡。陈明应、饶金桃以谋利为目的,非法使用电信卡充值,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特别巨大,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诉人出示了大量证人证言。杨淑华等十几名证人均证实:2007年2、3月,一名自称刘祥的男子称电信公司搞活动,可以优惠为电信话吧公话充值,80元充100元,之后自己便通过此人为自己经营的电话充了值。
面对指控,陈明应夫妇当庭喊冤。陈明应说:“我们之前充值从来没有失败过,所以听见失败的提示音我们就一充再充。后来因一个顾客因资费问题发生争执,无意中查询才发现里面的钱多了好多,我们无法控制这一切的发生。甚至可以说,那是一个不可预知的奇迹。”
饶金桃也当庭声称:“电话卡上没注明不可以反复充值。我们通过实践才发现这一功能。昆明还有很多人也在用这种卡充值。把所有损失算在我们头上,我们是冤枉的。”
夫妇两人同台受审,有人质疑他们已记不清自己究竟充了多少钱。而陈明应一口咬定“我们一共只充了3.6万余元”。他说:“别人对我们充值收取的金额不放心,所以每次充值后,他们在通过查询确定充值金额后,我们再去收钱。很多时候都是我一个人去的,妻子并不知道。”
陈明应夫妇的代理人王理乾律师直指陈明应夫妇的行为属“先善意后恶意的不当得利”。王理乾认为,充值卡是陈明应合法购买的,上面的号码和密码也是电信部门合法卖出的,陈明应不存在秘密窃取行为;陈明应夫妇充值遇到“飞来横财”,但他们无法控制这种结果的发生,是善意的。后来他们开始以此谋利时,主观上存在恶意,属于先善后恶的不当得利,但仅限于民事赔偿范畴,应当判其返还非法所得,而不应定性为盗窃罪。
经过长时间的法庭激辩,孰是孰非,将等待法院的判决。
判 夫妻犯盗窃罪获刑13年
一个多月后,该案经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陈明应、饶金桃在发现其所持有的电信充值卡可以反复为中国电信公话充值后,为谋取利益,利用电信公司公话充值系统的疏漏,反复使用电信充值卡为电信公话充值,主观上具有故意,且明知其行为会侵害电信公司利益却希望
这种结果的发生,在客观上具有相互配合共同实施反复利用充值卡充值的行为,陈明应、饶金桃系共同犯罪。陈明应、饶金桃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反复使用电信卡非法充值,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据此,法院分别判处陈明应、饶金桃有期徒刑13年,各处罚金5万元,责令陈明应、饶金桃退赔赃款41.47万,并没收作案工具。
家属:判得太重 孩子可怜
据了解,自从陈明应夫妇进了看守所,他们年仅5岁的女儿就跟着外婆回富源居住。昨天,当陈明应的好友、一直关注案件进展的钟先生得知判决后,他惊讶地说:“广州的许霆被判了5年。虽然法院认定陈明应非法取得的金额比较大,但从主观恶性上讲,陈明应的主观恶性没有许霆的明显,我觉得判得重了。”
当饶金桃的弟弟知道这一消息后,他在电话里说:“孩子太可怜了。”之后就是一阵长久的沉默。对于判决结果,他只字未提。
庭审当天,饶金桃的弟弟曾质疑电信公司也应当承担责任:“姐姐、姐夫用小灵通为别人充值,每个环节都得到电信部门电脑系统确认,充值后电话卡上的钱不下账,电信部门应为此负责。如果系统不出问题,根本不会发生这样的事。”
陈明应夫妇的代理人王理乾律师始终坚持无罪的观点,认为这是“不当得利,属于民事赔偿范围”。
广州
许霆被判5年上诉:我无罪
昨天上午,被关押在看守所的许霆在给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上诉状上签了字。至此,由于许霆不服一审判决,许霆案将进入二审程序。
一审判决时,许霆在听到自己获刑5年的判决结果后,曾向法官表示,自己对判决结果没意见,服判不上诉。许霆的父亲许彩亮则认为许霆应被判无罪。
据了解,一审判决后,经过几天考虑的许霆又改变主意,认为还应上诉,与辩护律师会面后,许霆确定了上诉决定。许霆称,自己当时认为会被判至少10年有期徒刑,所以听到有期徒刑5年的结果后,确实有点意外,头脑一热,就表示自己不会再上诉了。
许霆在其上诉状中,其辩护观点仍然基于无罪展开,自己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
许彩亮则自始至终认为儿子应被无罪释放。他表示,将支持儿子一直到最后。在他的博客上,他则称:“儿子犯了错,行为不道德。但不道德并不能与法律上的盗窃罪划等号啊!大家关心许霆,同情许霆,寻求的是公平、正义与真理。大家骂许霆,其实心地还是好的,是想维护社会稳定,希望有一个良好的秩序。其实这个案子很简单,请大家能理性看待,不要偏激。”
陆良
何鹏获无期:希望改判
2001年,陆良县马街区金家村乡的何鹏因从出故障的ATM自动柜员机多取走现金42.97万,于2002年被判处无期徒刑,现已服刑6年。许霆案的重审结果让何鹏的父母看到转机。昨天,他们表示,将于今明两天向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申诉材料。
何鹏的父母何见贵、孟小月于3月28日前往广州看许霆案重审宣判。4月6日刚回到家中,镇政府便主动找到他们,一名副镇长用专车将他们送到县法院,法院院长亲自向他们解释了正确的申诉途径,并表示县法院也正在讨论此事。
当地一名姓石的副镇长说,得知许霆案的重审判决结果,镇政府也觉得何鹏案可能会有转机。镇政府和县法院在何鹏父母回家前,就主动与何鹏父母联系,希望他们不要盲目,相信法律,依照法律程序从正规渠道来申诉。
得知许霆案的结果,何鹏多次高兴地给家人打电话。何见贵在广州时,何鹏曾打电话说,自己要上诉。
何见贵说,许霆案的重审结果和当地政府的主动态度,让他们感到何鹏案改判的希望越来越大。他们没有雇律师,自己在家准备上诉材料,今天或明天将按县法院的建议,向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洪扬) (来源:云网-都市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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