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春4月10日电(记者周立权)吉林省长春市90周岁以上老人日前得到了一个好消息,按年龄段的不同,他们可以每月领取生活补贴了。
10日,记者从长春市老龄委了解到,《长春市优待老年人规定》正式实施,规定中明确提出,今后百岁老人每月发300元生活补贴,95周岁至99周岁老人每月发100元生活补贴,90周岁至94周岁老人每月发50元生活补贴,所需费用由各县(市)、区财政列支。
另外,农村60周岁以上老人不承担“一事一议”筹劳任务。70周岁以上老人、“五保”老人、享受低保的老人不承担“一事一议”筹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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