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调查:爱心盛名之累--江西“爱心妈妈”遭遇经济困境调查
新华网南昌4月10日电(蓝天蔚 周科)从1995年起,江西南昌女子江火香陆续收养了29名残疾儿童、孤儿以及家庭困难的孩子,人称“爱心妈妈”。经过媒体报道后,江火香盛名远扬,前来向她求助的人越来越多。可随着收养人数的不断增多,她的经济状况陷入了困境,直到今年被迫向人下跪讨债。
是要继续献爱心还是就此罢手?江火香陷入了深深的痛苦和矛盾中……
“爱心妈妈”和她的29个“儿女”
在南昌市西湖区桃花镇雷池村有一处普通农房,这里条件简陋,却是29名孤残儿童温暖的家。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妈妈:江火香。
1995年的一天,江火香经过江西省儿童医院时,看到一个重病男婴被遗弃在门口,已身为人母的她随即产生了怜爱之心,于是把男孩抱回家收养。从此拉开了江火香的爱心救助之路。
13年间,江火香尽全力在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孩子,凡是遇见流落街头的孩子她都会接回家里。她收养的小孩有的是孤儿,有的是被父母遗弃的残疾儿童,有的是因家庭贫困面临辍学的孩子。
今年40岁的江火香自己是二级伤残,可她用一颗慈母的心让孩子们找回了失去的母爱。江火香对这些孩子给予了无微不至的照顾,不仅要负责他们的饮食起居,还要联系学校让他们读书。昔日缺少关爱的孩子们,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温暖和幸福。孩子们主动叫江火香“妈妈”。
现还在江火香家中收养的16个孩子,年龄最小的仅几个月大,最大的也不过14岁。“我收养他们不求任何回报。只要孩子们好好地生活,有吃有住有学上,等到他们长大成人,能独立生活,我就完成了我的使命!”江火香说。
“爱心”大埋单遭遇经济困境
2005年开始,江火香经营的一家养殖场开始走下坡路,生意大不如从前。可随着收养人数的增多,日常开支费用呈几何式增长。几年下来,江火香做生意时积累下来的钱几乎全部用光了,这让她陷入了困境。
现在,江火香每月需要开支近6000元。为了保证16个孩子的日常生活质量,江火香除了苦心经营企业外,平时一有空闲还会到市内一家保险公司打工,月收入很不稳定。“如果一直这样下去,我的爱心反而成了负担,孩子们得不到幸福不是我的本意。”江火香的内心深感不安。
以前做生意时别人还欠江火香130多万元的债务。为了孩子们,江火香从2007年10月开始踏上了漫漫讨债路。可让江火香没想到的是,欠债的人都不相信她没有钱。
“别人说我如果没钱,怎么还养那么多孩子。于是他们就以各种理由搪塞我,不偿还债务。有一次我急得都哭了,给他们下跪,可他们还是不相信。”江火香委屈地说。
3月28日,江火香向江西某建设开发集团公司讨债时,因双方情绪激动发生肢体冲突,江火香被推倒在地,经诊断为“第一腰椎椎体压缩性骨折”。如今,江火香还在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住院接受治疗。江火香的邻居张阿姨说:“她这次连医疗费用都交不起,还是我给她垫付了2500元。”
经济困难的消息传到孩子们耳朵里,孩子们以为江火香要抛弃他们,纷纷躲起来哭。4岁的圆圆哭着对江火香说:“妈妈别不要我,如果你送走我,我就去绝食!”
面对自己的力不从心,面对一些人的不理解和质疑,面对孩子们的情绪低落,江火香开始引导前来求助的人们寻求其他途径排解人生困境。
个人救助能走多远
“她没钱还收养那么多孩子,孩子的身心健康怎么能得到保障?!”面对江火香的尴尬处境,人们不禁发问:作为民间自发的救助方式,个人救助还能走多远?
南昌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主任李杰认为,社会救助应以政府为主体,个人有能力也可适当参与,但不鼓励江火香这一行为。江火香没有办理收养手续,当遇到困难时也没有主动求助政府,她的这种行为不是收养,而是寄养,个人救助要在政府的管理下进行。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王明美表示,江火香的爱心行为值得赞赏和肯定。她把自己的个人资产用于慈善事业,并身体力行收养孩子,这种精神值得学习。但江火香献爱心遭遇经济困境一事值得反思,暴露出社会救助制度存在一些缺陷。我国当前的社会救助标准不高,目前救助只能满足基本的温饱需求,因此很多人不愿意选择政府提供的社会救助,更倾向选择个人救助,这必然会出现“一头过热”导致收养方经济窘困的局面。
王明美说,个人救助是对政府救助的有效补充。当个人救助出现困难时,政府应主动靠前,而不能坐视不管。政府要鼓励和引导个人救助行为,不能过分限制,也不能过于随意。毕竟个人力量是有限的,最终要靠政府与全社会共同承担起救助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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