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东航飞行员“返航”事件依然处在风头浪尖。昨日,因辞职被航空公司索赔705万的原厦门航空有限公司机长陈建国就东航“返航”事件与本报记者进行了对话。“东航这此发生的事情,我个人觉得没有发言权,没有对错之说。
○关于工资
飞行员月工资大约三万
昨日,陈建国对于飞行员工资高的问题,对记者做了简单解答。据介绍,在他辞职之前,飞行员每个月基本工资是6000-8000元,每小时飞行有116元的补贴。每个月飞满局方规定的小时数,按照承包小时,飞满90小时,可以拿到120小时左右的的承包小时,也就是大约小时费是2万至3万元。因为他本人比平常人多出30%的其他工作,照此下来,每个月收入为四万左右。普通飞行员则只有三万出头了。
○关于“返航”
“非暴力不合作”运动所致
近期东航云南公司由于要补扣去年的个人所得税,因此决定三个月不发飞行小时费,直接导致了众多飞行员的不满,一些飞行员开始提出“非暴力不合作”运动,“争取待遇倒在其次,更多的应是飞行员改善生存环境的一种尝试。事实上,在三月,民航业已经发生多个类似的事件,3月14日,同样由于劳资纠纷,上海航空公司40余位机长报请病假;3月28日,东星航空11名机长因与公司发生劳资等纠纷,集体“告假”,导致多数武汉始发的航班停飞。
○维权要求
民航局应退出劳资纠纷
与此同时,记者从相关知情人士处获悉,目前,一些民航人士正积极与律师联系,准备依法推动民航法制化进程,要求民航局退出劳资纠纷。据了解,他们的主要观点是:第一就是民航局在劳资纠纷中的地位问题,以及制定规则中明显违法劳动法及偏袒航空公司的问题。第二就是民航出台的流动规则和补偿协议的法律效力问题。第三就是民航出台规则在法院判决中的适用问题。第四就是飞行员流动的障碍问题,主要涉及飞行员流动时,执照和飞行档案等。
据相关人士称,民航管理局作为行政许可单位,不应该介入航空公司的纠纷中。他们普遍认为,劳资纠纷属于仲裁机构和法院的权限范围,和民航管理局无关。
相关背景
飞行员辞职被索赔705万
陈建国,陕西人,1973年生,男,原厦门航空有限公司机长教员。2006年12月20日,陈建国给厦航打了辞职报告。2007年1月21日,也就是在法定的辞职生效30天之后,陈建国未在厦航上班。2007年4月10日,超出申请仲裁60天月有效期之后的20天,厦航将陈建国诉至厦门市仲裁委,要求陈建国支付培训费违约金等等共计685万;不久后将诉求增加到705万。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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