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台建林陕西省绥德县一校长找县长签字,被县公安局行政拘留。4月7日,榆林市纪检委作出决定,对绥德县公安局局长任文国、副局长马兴盛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007年12月25日,绥德职业中学校长高勇为尽快将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找县长签字时惹下麻烦,遭停职和拘留。
此事在全国引起极大反响。
事情发生后,榆林市委经过调查,责成撤销对高勇的两个处分决定,绥德县县委书记、县长以及县公安局、教育局领导当面向高勇道歉。随后,由榆林市纪检委牵头,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此事展开全面调查,4月7日作出上述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