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于杰 通讯员 韩雪)丰台铁营医院厨师在明知食堂买的是假盐的情况下仍用来做饭,结果导致该院职工22人食物中毒。近日,厨师老孙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2006年9月21日,丰台区防疫站工作人员到丰台铁营医院食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食堂所用的食盐中含有超标的亚硝酸盐,系假盐,遂告知食堂工作人员禁止使用。
老孙事后称只知道卫生监管部门禁止使用这批食盐,但不知道使用假盐的后果,因为以前食堂用这种盐没发生过任何异常,所以才继续使用。
近日,丰台区法院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判处老孙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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