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4月11日电记者王斗斗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4月9日至11日在广东中山、珠海、佛山等地调研时强调,当前,各级人民法院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根据不同时期的社会治安状况,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特别是那些严重暴力犯罪、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和恐怖犯罪,坚决依法严厉惩罚,确保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保护,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
王胜俊是在参加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后,就认真学习贯彻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进行调研时讲这番话的。
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电视电话会议,就认真学习贯彻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进行部署。王胜俊指出,全国人大代表在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研究并采取整改措施,切实加强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他强调,全面加强人民法院各项工作,要更加注重在三个方面下功夫:
一要更加注重在全面提高法院干部队伍素质上下功夫。这些年来,各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队伍建设,法院干部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但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看,从人民群众的要求看,还要更加注重队伍建设。法院干部队伍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廉洁意识,做到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要切实增强群众观念,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办案;要切实提高司法能力,准确把握法律精神,自觉把人民法院工作融入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正确运用法律去处理好各类案件,促进社会和谐;要切实做到公正廉洁,靠严格公正执法和清正廉洁作风提高司法公信力,提高司法权威。
二要更加注重在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上下功夫。随着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法治意识的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不断增长。人民法院要把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检验标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立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在刑事审判工作中,首先要严格依据法律的规定,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同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以及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特别是那些严重暴力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和恐怖犯罪,必须依法严厉惩罚,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应判处死刑,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保护,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社会安全感;对有法定从轻情节的也要依法从轻,真正做到宽严相济。在民事、行政等各项审判工作中,要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对待人民群众的各种诉求,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处理利益关系,切实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同时积极依靠党的领导这一政治优势,依靠社会力量和各部门的支持,依靠逐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司法保障。
三要更加注重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上下功夫。人民法院80%的人员在基层,80%的工作在基层,基层是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是为社会服务的窗口,是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前沿,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应作为人民法院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把力量向基层加强,把优秀的法官派到基层去;要把政策向基层倾斜,尽力为基层解决实际困难;要切实为基层提供更好的服务,为他们创造更好的工作条件。
王胜俊指出,广东是全国最早改革开放的地方,广东省各级人民法院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成绩,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在我国改革开放30周年即将到来的时候,要注重总结这些经验,以推动和指导今后工作。同时,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继续解放思想,积极推进改革创新,进一步开创人民法院工作的新局面,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