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山西省森林公安局太行山分局破获一起发生在和顺县青城镇新庄国有林地内的森林火灾案,犯罪嫌疑人李喜艮3月26号被依法刑事拘留。
2008年3月25号12点左右,位于和顺县青城镇新庄的太行山国有林管理局海眼寺林场内发生一起森林火灾。
发现火情后,太行山国有林管理局立即组织局机关、海眼寺林场、和顺县和青城镇四支森林消防应急队伍近百人赶赴火场开展扑救,经过森林消防应急队伍的全力扑救,明火于当天下午2点被全部扑灭。
在展开森林火灾扑救的同时,省森林公安局太行山分局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火场调查起火原因,锁定并迅速抓获犯罪嫌疑人李喜艮。经调查:3月25号10点左右,和顺县青城镇新庄村村民李喜艮,携带耙子和气体打火机到自家耕地内烧玉米秆,准备烧完后用土掩埋灰烬,但由于风大,将附近国有森林引燃酿成森林火灾,火灾过火受害面积50多亩,烧毁有林地47亩。山西台记者郝晓彦、驻站记者李峰 (来源:山西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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