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李斌、杨光记者徐华)为加强农村特别是边远农村的消防工作,4月9日,保定市消防部门为清苑县的17个乡镇都配发了1辆农村消防专用车。据了解,这也是我省首批专为农村发放的消防车。
为改善农村消防安全的现状,清苑县政府一次性拨付专项经费55万元为17个乡镇配备小型消防车和部分灭火器材。
这些小型消防车是由农用三轮车改造而成的,水箱容积为2立方米,车上其它的消防设备与正规的消防车大同小异。据李庄乡兼职消防队员付永旺介绍,这种消防车体积小,特别适合在农村的小街小巷工作。当火灾发生时,兼职消防员将作为“灭火先遣队”赶赴现场救援,队员们可以利用这辆小型消防车扑灭初期火灾。
该县还在各乡镇成立了消防站点队伍,每个消防站至少由10名兼职消防队员组成,负责本乡镇的火灾扑救、日常消防巡查和邻近乡镇灭火的支援工作。消防站24小时有专人值班,兼职消防队员随时准备出警。此外,该县还在各村建立了义务消防队,每队由10名村民组成,担负本村的消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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