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4月13日电(记者朱旭东)记者近日从江苏省财政厅获悉,江苏正在研究建立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激励机制,省财政将投入1.5亿元,重点对财政困难地区开展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进行以奖代补,地方的廉租房建设投入越多,省里奖励越高。
此外,由省财政、建设等部门制订的《省级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也将于近期出台。
据了解,廉租房建设资金主要以地方筹集为主,包括市、县政府的财政预算资金,住房公积金增值中的部分收益,以及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等等。此外,按照国家规定的住房保障省级负总责的原则,江苏还由省级财政安排廉租住房保障补助资金,专项用于补助、鼓励地方加大廉租房投入,重点补助苏北等财政困难地区。其中2008年省财政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连同2007年结转的5000万元,资金总额达1.5亿元。
目前,补助资金使用办法正在制定过程中。据介绍,该办法将明确具体的考核标准,在各地区制定廉租住房保障规划和当年目标任务完成的前提下,按多投入多奖励和兼顾地区间财力差异的原则,进行奖励,奖励资金用于下一年度的廉租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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