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4日电据水利部网站消息,近日,水利部与33个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签署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责任书,截至目前,签署工作已全部完成。
责任书明确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负总责,水利部指导、督促、配合各地做好相关工作,责任书还明确了各地三年内完成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目标任务和项目数量。另外,在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资金的落实和使用管理,各项前期工作,“三项制度”落实,工程质量与安全、工程进度与验收,以及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等方面明确了水利部和省级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相关责任。
责任书要求各地按照隶属关系和分级管理的原则,逐库落实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和建设管理责任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三年内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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