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规范高校招生宣传 图片禁止使用效果图
□记者 王振国
本报济南4月13日讯 目前我省各个高校正在准备今年的招生宣传,日前,省教育厅出台措施给学校的招生行为定出“框框”——省教育厅要求宣传图片不得使用效果图,不得使用国家领导人或省部级领导同志的照片。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在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过程中,仍有少数高校招生章程及宣传存在不实现象,甚至个别学校存在做虚假招生广告等问题。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招生章程须经省教育厅审查备案后方可进行广告宣传,招生简章、招生手册、宣传画册、光盘和报刊电视访谈等宣传的内容不得超出备案的招生章程范围。宣传前要报省教育厅审核批准。有关新闻媒体、广告经营单位可登录省教育厅和教育部网站核实招生广告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完整性。
省教育厅表示,各个高校的招生宣传资料中的各种数据和表述要准确规范,不得夸大其词,不得模棱两可。在学校的简介中不要使用“第一”、“之首”、“最”、“唯一”、“一流”等字眼。宣传图片不得使用效果图,不得使用国家领导人或省部级领导同志的照片。宣传材料中不得突出校长、书记等学校领导个人。
省教育厅要求,各个高校的报到率、就业率、考研率和四、六级通过率要实事求是。专升本不做宣传,专升本比例不得公布。如果确有必要,可以写明: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省教育厅表示将坚决制止并严厉打击各种非法招生中介,禁止各种招生代理行为。各高等学校不得安排校外人员协助发布招生宣传资料,不得委托校外人员或社会机构代为发布招生广告或代理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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