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昆明4月14日电(记者王研)前段时间,云南一名东航飞行员辞职遭遇航空公司巨额索赔一事,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争议。14日,该案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赔偿金额涉及的“培训费”成为争议焦点。
2007年5月,在中国东方航空公司云南分公司工作的飞行员郑志宏提出辞职后,被航空公司起诉到法院,索赔600余万元,并要求其3年内不得从事航空运输飞行工作。
昆明市官渡区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由郑志宏赔偿航空公司130万元违约金并退还7万多元工资;航空公司在判决生效3个月内为他办理技术档案、飞行执照等手续。
14日,该案上诉双方先后就两个焦点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吸引了多家媒体到场。法院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