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4月14日电(记者郭立)近日,重庆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决定对全市林业植物检疫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并正式对外公布。
有奖制度规定,任何人凡发现有未按规定办理《森林植物检疫登记证》和《森林植物检疫证书》,擅自从事生产、加工、运输、经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包括木竹及其制品、野生珍贵花卉和种苗、木本香料、木本中药材;电缆、光缆、摩托车、大型机械设备等木质包装材料)以及擅自从松材线虫病疫区非法收购、经营、加工、调运松木及其制品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重庆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执法大队进行举报,执法大队对举报事项查实并依法进行处罚后,给予举报人100元-500元现金奖励。
重庆市林业局介绍说,这一制度的实施,是全面落实“利剑2008”云贵川渝藏林业植物检疫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的重大举措,有利于调动全社会参与林业植物检疫工作的积极性,严厉打击逃避林业植物检疫的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