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2007年广东常住人口约9449万,已超过河南,居全国第一。记者从昨天下午召开的2008年广东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该省进入第四次生育高峰期,多峰叠加效应初现,同时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的现实风险。
广东常住人口约9449万人
“全省常住人口规模增长,2007年常住人口约9449万人,超过了河南,跃居全国第一位。”广东省副省长雷于蓝指出,广东已迎来第四次出生高峰,据估算,“十一五”期间,全省每年出生的人口将在百万人以上。
据统计,2007年,包括广州在内的多个城市流动人口出生人数已超过户籍人口,而政策外出生有较大部分发生在流动人口。
据预测,2010年年末广东年均常住人口将达9600万人,到2032年年末,广东年均常住人口将达到峰值9998万人。广东2007年的政策生育率达88.23%,比全国平均水平要低,也低于江浙。
河南常住人口9360万
此前,河南省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联合发布《2007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07年末,河南省总人口达到9869万,常住人口9360万。
数据还显示,2007年全年河南省共出生111万人,死亡人口62万,出生率和死亡率分别为11.26%。和6.32%。,自然变动净增人口49万,自然增长率为4.94%。。 (《广州日报》供稿)
常住人口
常住人口指实际经常居住在某地区一定时间(半年以上)的人口。
按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规定,主要包括:除离开本地半年以上(不包括在国外工作或学习的人)的全部常住本地的户籍人口;户口在外地,但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者,或离开户口地半年以上而调查时在本地居住的人口;调查时居住在本地,但在任何地方都没有登记常住户口,如手持户口迁移证、出生证、退伍证、劳改劳教释放证等尚未办理常住户口的人,即所谓“口袋户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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