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14日讯记者郄建荣作为打击土地违法“百日行动”重点打击的违法行为之一的未批先用,有很多是涉及国家和省的重点工程。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副局长张璞今日在该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在一些高速公路、机场的建设中都存在这种情况。
他表示,对于这类违法用地,国土资源部将采取扣减未来用地指标的办法来遏制。
“未批先用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和"以租代征"开发区圈占土地还不一样,特别是未批先用有很多是国家和省的重点工程,没有拿到批件之前就已经使用,这种情况是有的。”据张璞介绍,通过“百日行动”查处的未批先用违法用地情况包括两块,一块是城市批次用地中的未批先用,还有一块是单独用地的未批先用。
他说,“百日行动”对未批先用的处理和“以租代征”违规扩区的政策处理是不一样的。
张璞表示,国土资源部对于“以租代征”违规扩区的处理,就是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来办,该处罚处罚,该处理处理。对于未批先用问题的处理,从程序上是由省里先拿出整体性处理意见,国土资源部再审核。
“比如说一个大型的建设项目上了以后,首先通过预审,项目进行立项,往往是项目立项以后,用地单位就开始建设。因为银行已经贷款了,那么作为建设单位已经得到了资金的拨付,在这种情况下,等不及手续办下来就开始建设。”张璞说,在一些高速公路、机场的建设中都存在这种情况。
张璞表示,对于未批用国土资源部已经明确,这类违法用地将采取扣减指标用地的办法来加以严格管理。比如,要占用2007年计划用地指标,2007年指标用完了的,要用以前结余下来的指标。如果以前结余下来的指标还用完了,还没有指标的话,那要扣减未来三年的指标,就是2008至2010年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