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台建林4月12日,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18年前殉职的法官韩金彦的遗孀及家人,收到5000元慰问金。这笔钱是最高人民法院委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派员专程送来的。
1990年9月5日,时任耀县法院瑶曲法庭庭长的韩金彦外出办案,因没有交通工具,遂搭乘农民的拖拉机前往,不料中途翻车,他因公殉职。
韩金彦去世时,他的大儿子年仅12岁,小儿子才6岁。无固定工作的妻子李惠霞摆地摊艰难维持全家人生计。
据陕西高院介绍,从2006年开始,国家逐步开始实施对因公殉职法官的救助活动。“2006年以后因公殉职的一次性发放慰问金10万元,2006年之前殉职的每年发放5000元,连续发放20年。”陕西省目前有13名因公殉职法官家属每年可领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