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榔头、警戒、群众演员……”也许,你以为这是拍电影,这是近日发生在长途汽车上犯罪分子疯狂抢劫的一幕。今年元月以来,一个用易拉罐诈骗抢劫的犯罪团伙,在西宁发往甘肃兰州及甘肃临夏等地的长途客车上疯狂抢劫,让人民群众深受其害。
1月23日,霍某随妻子从拉萨坐车到了西宁,他们打算再乘坐长途汽车回甘肃永登老家探亲。
夫妻俩上了一辆从西宁开往兰州的长途汽车,当车行驶不久后,只听见“砰”的一声,打破了车厢内的寂静。
一瓶冒着沫子的百事可乐被一个人打开,四溅出来的饮料汁喷洒在车厢内。正当人们看着眼前发生的这一幕时。听见有人高声喊叫着,“中奖了,中了6万元大奖。”这时,霍某的妻子出于好奇,上前凑热闹,不料几个人主动围了过来,并对霍某的妻子说:“6万元的大奖,我们每人一半。”还有人喊叫着说,“我出三千块,卖给我”“我出五千块,卖给我”“我出八千块”……
霍某见这些人对妻子纠缠不已,便示意妻子远离这些人不要上当受骗。这帮人见事情就要败露,便一哄而上将霍某摁倒在地,不断地在霍某身上摸索着。
此时的霍某寡不敌众,毫无还手之力,只是想着自己左侧口袋里装着的几千元血汗钱千万别叫他们摸了去,于是他死死地捂着口袋。不料,这帮人将霍某的四肢拉直后将口袋的钱包取出。为首的一个人掏出钱包里的钱后得意地说:“呦,钱还不少呢!”遂将空钱包重重地打在了霍某的脸上后,与同伙扬长而去。
故伎重施屡屡得手
4月6日,上午8点左右,马某和姐姐、两个弟媳妇、一个侄子还有两个孩子,一家七口人乘坐了西宁至临夏的一班长途汽车。
7名犯罪嫌疑人故伎重施又上演了一场中奖大戏。这次他们将目光锁定在了马某的身上,因为,马某身上佩戴的黄灿灿的金首饰实在是惹人注意。马某坐在车厢过道右侧第三排,当几名犯罪嫌疑人凑过来向马某兑换“大奖”时,很少出门又没见过什么世面的马某有点动心。
这时,马某忽然想起了学法律的侄子,她想问问侄子,这是不是真能兑换大奖。当马某侧头询问坐在左侧第四排的侄子时,他们的同伙意识到事情可能再次败露,于是几个同伙将马某侄子控制住,一个人按住侄子的双肩,一个人扇了一记耳光后,拿匕首顶在侄子的胸前。万般无奈下,侄子想通过手机给马某发一条短信,阻止她上当。可是穷凶极恶的歹徒抢过手机后,摔在了地上。
而此时,马某并不知道身后发生的一切,她见侄子没有反对,将金戒指、耳环、手镯取下捏在了左手心。正在犹豫不决时,歹徒掰开马某的手将金首饰全部拿走,留下的是一文不值的兑奖票和一个空易拉罐。
每次抢劫就是一场演出
“榔头、警戒、群众演员……”在这个犯罪团伙中,人人分工明确。他们各自都有外号。
所谓榔头,就是假装一个呆傻、没见过大世面的“老实人”,他的职责就是拉开易拉罐喝饮料,制造事情的发生。警戒,就是放风,这个人的职责最为重要,他既要在车头前看有无警察,又要看车内的群众有无反抗,还要注意司机和售票员是否老实。群众演员,就是这个团伙中起哄的犯罪嫌疑人。他们的职责是伪装成一般乘客,哄抬兑换易拉罐的价格,同时兼做打手,一旦有人反抗,他们就用随身带的匕首恐吓群众。
一个团伙中的成员说,他们每次将骗抢来的财物平均分赃,有时,一天能分700元至800元,有时,一天也能分几十块,维持生活不成问题。每次出来,他也害怕,害怕被抓,但是团伙规定,人人有份。面对利益,他最终选择了这条路。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犯罪团伙的猖狂行为,进入了西宁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便衣大队的侦查视线,一张抓捕大网正向犯罪分子铺开……
接到报案后的一个多月里,每天早上6点30分,西宁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便衣队的民警们,就赶到西宁汽车站附近的某旅馆内布控蹲守。
经过一个多月的缜密侦查,发现犯罪团伙的7名成员都是由青海和甘肃两地的无业人员组成,年龄在33岁至40岁之间
4月12日早晨7时许,警方在确定犯罪团伙已经相继登上一辆车牌号为青A15812的长途汽车后,警方正式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破重、特大案件5起,避免经济损失数万元。
至此,这个由外来流窜人员组成,采用假冒中奖百事可乐实施诈骗、抢劫的犯罪团伙,被警方成功打掉。(作者 何箭 陈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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