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方能源政策“变脸”可能影响中国能源产业。 |
中国遭遇中亚“能源变脸”
调整政策、违约提价……中亚国家的能源产业策略变化不断,中国可能遭遇的影响正在显现
国际先驱导报记者王作葵、张皓雯发自阿拉木图、北京 哈萨克斯坦工业和贸易部长弗拉基米尔·什科利尼克4月8日宣布,将在一个月后开征石油出口税。这比原计划提前了8个月。哈政府正在加快重新制定能源领域游戏规则的步伐。
哈方能源政策“变脸”是中亚国家类似变化中的最新一例。业内人士提示,由于中国与这些国家能源合作日益密切,中国企业应该未雨绸缪。
卖方强势调整政策
哈方石油出口税定为每吨109.91美元。原来与哈政府签有“海关体制稳定”条款(即不受后出台的海关法律制约)合同、签有“产品分成协议”的石油开采公司,不在缴纳原油出口关税企业之列。具体缴税企业名单正在制定中。
哈政府提前8个月征收石油出口税,主要是为了缓解通胀压力。2007年,哈萨克斯坦通胀率高达18.8%。今年2月,该国总统纳扎尔巴耶夫在发表一年一度的国情咨文时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家开支,以减轻通胀压力,准备应对可能出现的宏观经济恶化。而加征原油出口税一项,从5月底到年底就可给哈方带来10亿美元以上的额外收入。
暂不影响中国企业
目前,中国企业在哈萨克斯坦的多个大型油气田从事勘探开采。分析人士认为,由于中国企业与哈方签署的合同均在2004年以前,都有“海关体制稳定”条款,短期内暂时不受原油出口关税的影响。
但有迹象表明,哈政府准备在下半年修改法律,可能采取强制手段,要求外国投资者遵循新出台的法律条款。如果这些法律生效,哈政府有可能与享受“海关体制稳定”的外国大型石油企业一对一谈判,重新确立利益分配关系。
业内人士认为,中国企业石油开采占哈整个石油开采量的比例不小,加之中哈石油管道已投入运营,中国自土库曼斯坦、俄罗斯进口的天然气和石油也从哈萨克斯坦过境。因此,未雨绸缪的准备工作非常必要。
悔约只为价格飙升
由于国际油气价格上涨,中国企业签订的长期合同可能遭遇的“变脸”在俄罗斯和其他中亚国家同样存在。
今年1月,中石油被迫接受了俄罗斯石油公司的涨价要求。双方的石油购买长期合同在2004年签订,油价一路上涨让俄方悔约,单方面不断提出涨价要求。双方的价格僵持甚至影响到中俄油气方面的其他合作。
3月11日,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联合宣布,从2009年起,产自中亚的天然气将按欧洲市价销售。据预测,2008年欧洲天然气价格可能从现在的每千立方米370美元上涨到400美元,未来独联体地区的天然气价格也将上升到每千立方米300美元左右。
而按照中国和土库曼斯坦此前签订的协议,土库曼斯坦天然气正是从2009年开始向中国供应,究竟执行何种价格尚未可知。
“中亚国家和俄罗斯在遵守协议条款方面比较差。这是中国与他们在能源合作方面不可避免的风险。”中国能源网首席执行官韩晓平对《国际先驱导报》说。他建议中方把这种合作放在大背景下,采取“互相遏制”策略,通过在其他合作领域的控制权,避免能源领域的风险。(国际先驱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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