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军官证,身穿军服去签合同,4 男子冒充军人诈骗570万元工程款。昨日上午,刘某等4人涉嫌合同诈骗罪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法庭上,刘某等人对主要犯罪事实予以供认,但对一些细节作了辩解。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伪造军官证做笼子骗工程款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5年初,刘某经人介绍与武汉某工程公司的曹某相识,刘某谎称自己是武汉某部军官,该部有一个装机工程项目正要找人做。曹某对该项目非常感兴趣,两人开始接触。
刘某找到同伙熊某等人,让熊某扮成部队的工程师,与曹某等人约好在武昌某花园酒店具体商谈合作事宜。据了解,曹某等人曾与刘某在酒桌上见过面,听人介绍刘某是军人,手中还有一定的实权,再加上刘某待人也很有“诚意”,还当面拿出部队的项目介绍材料和合同书,曹某等人信以为真,遂与刘某签下合同,并通过银行转账,将252余万元汇入刘某的卡内。
2005年下半年至2006年,刘某自称在武昌东湖附近有一块空地,是其所在部队准备来集资建房的。武汉某建筑公司得知后,找到刘某表示愿意合作。为了骗取对方的信任,刘某还多次带着该建筑公司负责人蒋某到东湖附近一工地实地查看。随后,刘某和同伙熊某等人身穿军服,并携带伪造的军官证、土地开发说明书和合同,与蒋某洽谈。双方“谈妥”后,刘某以部队负责人在外出差为由,让熊某冒充部队“张处长”在合同上签字,蒋某支付了210万元工程定金。
合同迟迟不能履行骗局露馅 合同签了,定金也交了,但建筑工程却迟迟不能开工。2006年10月期间,蒋某多次找到刘某,刘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拖延,这使得蒋某产生怀疑。后经调查,刘某根本就不是军人,他所说的部队也没有在东湖附近集资建房的计划,为此该公司以刘某涉嫌诈骗到公安机关报案。2007年上半年,警方将刘某等4人全部抓获。
经调查,2005 年至2007 年期间,刘某等4 人冒充军人,以部队有工程项目为由,先后诈骗570 万余元工程款。
赃款去向 近200万赃款用于赌博、买彩票 刘某称,他于2000年入伍,2003年就离开了部队,与熊某等人认识后就“搞起了工程”。法庭上,刘某承认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但对指控其诈骗570万元的数额有异议,“我没有诈骗这么多。”
刘某交代,案发前,他退还了200余万元赃款。当审判员问及其他未退还的赃款时,刘某称,其中一部分资金用于购买小轿车和租用房屋,并且还支付了同伙熊某等人的“工资”。另外,他将200万元赃款用于赌博及买彩票,其中,买彩票花了30万元。
“我对不起受害者,我愿意退赃。但我现在没有钱,希望家人能够帮我。”刘某还称,他还成立了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由其哥哥经营,他希望让他的哥哥能够尽力“帮忙”。
检察机关认为,刘某等人合谋,冒充军人身份骗取他人信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伪造的证件与他人签订虚假的合同,诈骗工程款,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诉人当庭用了两个“特别”: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性质特别严重。(记者 邓辉) (来源:长江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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