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试行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制
(中国江苏网消息) 14日,盐城市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成立,这一由卫生、司法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成立的机构将作为中立“第三方”,公平高效地解决医患矛盾和纠纷。
近年来,医患纠纷呈现上升态势,现有解决方法多由医院直接与患者沟通协商,效率较低,少数地方甚至出现了职业化的“医闹”和“涉恶”组织参与等苗头。
盐城市司法局工作人员介绍,医患纠纷调委会专职调解员一般不少于3人。医患纠纷发生后,将采取“分级调处、统一支付”的调处理赔办法。对一般性医患纠纷(赔付金额5000元以下),以医院为调处责任主体,调委会派员协助调处;对一些疑难复杂的医患纠纷,由调委会负责调处,医院积极配合。凡经医患纠纷调委会或医院调解达成协议涉及经济赔偿的,由调委会统一向患方支付。保险公司则建立预付制度,构建医疗事件赔付快速通道,及时化解医患纠纷。
据悉,这一新机制将在盐城市区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全市范围逐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