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因对黑砖窑事件负有领导责任,刚刚担任山西临汾市尧都区副区长两个多月的段春霞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和撤销行政职务处分。然而,段春霞被撤职还不到一年,又在未经公示的情况下,突然于今年3月被尧都区任命为区长助理。
消息传出,一片哗然。
不少人从《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的具体条款,质疑受处分官员的“违规复出”。这固然是整个事件的核心所在。而我感兴趣的是,段春霞的复出,如果没有网络的存在,是否会成为众所周知的新闻事件?
从新闻报道的内容看,有人在看到这次任命中的问题后,在网上发帖表示不满,才使得整个事件成为一个媒体发现和报道的新闻,再通过网络迅捷的传播速度让公众知晓。
不知道该为网友的敏感性而赞叹,还是要为相关部门的迟钝性而汗颜。
中纪委原副书记刘锡荣曾有过精辟的阐释,“上级监督下级太远,同级监督同级太软,下级监督上级太难,组织监督时间太短,纪委监督为时太晚”。虽然对于干部任用,程序上有着繁杂的监督程序,但以这次事件为例,当某些监督处于休眠状态时,违规现象能否被发现就听凭运气,比如被网友发现直至媒体曝光。
生在网络时代,是我们的幸运,那些不被人所知的事件有机会被网友放到网络上“晒一晒”,从而让我们知道那些丑恶现象是如何就这样悄然地发生了。
但总等网络来揭露真相,又是一种怎样的制度悲哀?网络民意在很多情况下具有极大的随机性和随意性。虽然网络日益发挥着举足轻重的议政作用,但网络表达门槛过低、鱼龙混杂的非理性声音,使得泥沙俱下的网络只是一个无序的表达空间,难以承载起太多现实期望的重任。
网络可以揭露一个真相,但网络注定揭露不了所有真相,尤其是在网上议政总是和诽谤罪如影随形的语境下,更是如此。在这个网络屡屡充当监督“救火队员”的年代,我想,更应有一整套完整的、落到实处的制度来让“救火队员”销声匿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