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晨报》报道:近日,北京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发布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北京市空气质量保障措施的通告》。《通告》要求,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7月20日至9月20日),北京市将实施加强机动车管理、严格控制施工重点工序、重点污染企业减排等措施,确保空气质量良好。
同时,对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实施停产、限产等临时减排措施的企业将减免征收排污费。
《通告》要求各施工单位要停止在施工地的土石方工程、混凝土浇筑等作业,做好工地绿化、覆盖等工作。凡在2008年7月20日前不能完成土石方工程、基坑安全防护和防汛准备的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批准开工建设。环卫作业单位每天要对城市主干道、次干道、重要支路和其他为奥运会提供服务保障的道路进行吸扫和冲刷作业。重点污染企业要停产和限产,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原则上停产治理。其中,首钢总公司采取严格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北京东方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东方化工厂暂停生产。全市水泥生产企业、水泥粉磨站、混凝土搅拌站以及位于本市西南部地区的采石和石灰生产企业,原则上暂停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