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蒋勇肖建华)今年年初,江苏省扬州市检察院针对医药购销领域存在的药品流通环节过多、回扣现象较为普遍等问题,向该市卫生局发出一份检察建议,使全市医药价格金额总体下降3000余万元。这是笔者4月9日从扬州市卫生局获悉的。
2007年,扬州市检察机关集中查处了10起发生在该市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经过对查处案件的调研、分析,检察机关发现药品回扣现象普遍,问题涉及人员多、单位广。为了有效地预防这类案件的发生,他们在医药购销领域开展了为期一年的“预防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今年年初,检察机关根据去年全年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及时向扬州市卫生局发出了检察建议,建议他们从五个方面采取措施、强化管理:加强对有回扣药品的监管;减少药品流通环节;降低药品招投标中介费用;建立预防职务犯罪长效机制;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对参与药品(医用耗材、试剂)投标的单位,由扬州市药品采购管理办公室统一到该市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确认其无行贿犯罪记录后,方能进行投标。
目前,扬州市卫生局已按照检察建议要求,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补充、修订了规章制度,药品招投标中介费率已由过去的0.5%降为0.27%,耗材费率也由1.5%降为0.27%,仅此两项每年即可减轻患者医药负担1000余万元。该市卫生局还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拧干”药价虚高的“水分”,使药品整体价格下降了3000余万元,今后每年将平均降低药价2000余万元;对回扣现象较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喜炎平”等药品,实行了药品招投标市场禁入,促进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