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杭州4月16日电(记者岳德亮)截至今年3月底,列入浙江省太湖流域2008年度建设计划的74个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已全部开工。
来自浙江省建设厅的信息显示,74个镇中有24个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已建成,另外50个镇正在实施主体土建和管网建设。
去年以来,为了缓解经济发展对太湖的影响,浙江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湖州市组织实施了治理南太湖富营养化项目,通过种植芦荟、水生动物养殖等生态修复工程,以期消减南太湖水域内的高磷、高氮。
浙江省物价局则对太湖流域杭嘉湖地区余杭、桐乡、南浔、长兴等12个县(市、区)的非经营性、经营性和特种行业用户的污水处理费提高标准。
据了解,根据国家和浙江省政府有关规定,到2010年,杭州、湖州、嘉兴市区城市污水处理率须达到80%以上,太湖流域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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