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博物馆“3·31”重大文物被盗案告破
15件珍贵文物“完璧归赵”
作者 记者 李超 稿件来源 兰州日报
页面功能 【字体:大 中 小】【关闭】
本报讯 4月15日,记者从省文物局获悉,被省公安厅列为挂牌督办的“3·31”崇信县博物馆重大文物被盗案日前全面侦破,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获,15件被盗文物全面追回并移交崇信县博物馆。
崇信县博物馆系文物系统三级风险单位,馆藏文物1883件,其中一级文物5件,二级文物43件,三级文物219件,一般文物1616件。3月31日凌晨2时许,犯罪嫌疑人潜入崇信县幼儿园教学楼与县博物馆文物库房之间的夹道,剪断文物库房报警器线路后,在文物库房后墙抽取砖块掏挖洞口,潜入库房实施盗窃作案。崇信县博物馆发现后对案发现场进行了隔离保护,并向县公安部门报案。
案发后,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抽调15名得力干警成立专案组,并于案发当天赶赴陕西省西安市、咸阳市开展侦破工作,到4月7日全部犯罪嫌疑人落网。截至4月9日,该案告破后共追回文物15件,其中一级文物2件,二级文物1件,三级文物4件,一般文物7件,另有1件文物资料品,所有追缴文物目前已移交县博物馆。
省文物局办公室主任马玉萍表示,崇信县博物馆“3·31”重大文物被盗案的迅速告破,不仅将失盗文物全部追回,重要的是防止了国家珍贵文物的外流或损毁。但是,该案的发生为全省文物安全工作特别是馆藏文物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从案发的客观原因分析,主要是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段隐蔽狡猾。从案发的主观原因也是主要原因分析,一方面崇信县博物馆文物库房周边安全环境复杂,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另一方面暴露出基层文博单位安全防范意识和值班人员责任心不强,发觉异常情况未予重视,未采取相关措施,以致酿成大案。同时,被盗文物库房系20世纪90年代修建的砖混结构建筑,安全防范等级偏低,县博物馆人员编制少,保卫力量薄弱等也是案发原因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