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16日电(记者张毅、江国成)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李晓超16日宣布,今年一季度全国价格总水平处于高位,房屋销售价格继续上涨,其中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8.0%(3月份同比上涨8.3%,环比下降0.7%),涨幅比上年同期高5.3个百分点。
李晓超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一季度,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7.8%,农村上涨8.7%。
食品价格的上涨依然是居民消费价格大幅上涨的主要原因。一季度,食品价格上涨21.0%,拉动价格总水平上涨6.8个百分点;居住价格上涨6.6%,拉动价格总水平上涨1个百分点;其余各类商品价格略有涨跌。
据李晓超介绍,一季度,商品零售价格同比上涨7.4%(3月份上涨7.8%),比上年同期高5.3个百分点;工业品出厂价格同比上涨6.9%(3月份上涨8.0%),比上年同期高4.0个百分点;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同比上涨9.8%(3月份上涨11.0%),比上年同期高5.7个百分点。
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1.0%(3月份上涨10.7%),比上年同期高5.4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张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