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价比同类地区房价低近一半,契税征收减半
下周起,居民就可以到所在社区登记申请购买
本报讯(记者彭跃东)2008年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选址已经敲定,今年共有2万多套供应量。和平、大东、皇姑、沈北等区县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已经于4月10日前后陆续开工。
这是4月16日记者从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了解到的。
沈阳市今年将开工建设38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其中今年竣工115万平方米,明年竣工27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今年最高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2980元。沈阳市今年暂定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条件是: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700元(含700元),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
“今年选定的地块几乎都在主城区,充分考虑了居民入住后的生活成本和交通成本。比如在和平区的长白新城二期地块,目前商品房售价已达到5000多元,而经济适用住房最高仅售2980元。在部分城区经济适用住房的均价可以达到2500元左右。”沈阳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主任胡长生介绍,沈阳对保障性住房实行土地行政划拨,小区外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由政府承担,免交各种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据介绍,经济适用住房可以预购。各区县(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受理居民预购登记申请前,必须公布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地块、位置、户型面积、最高限价、竣工时间。并经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受理居民的预购登记申请。
从下周开始,居民就可以到所在社区登记,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了。为防止公共财力的浪费,沈阳将根据居民申请登记的情况,实行以需定建。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轮候制,如果今年没排上号,明年还可以购买。
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对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在法定税率基础上减半征收契税。
关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是否可以贷款问题,胡长生表示正在和金融部门研究。但目前来看,可以先交预付款,房子交付使用时再交齐其余房款。
经济适用住房竣工后,市物价局、市房产局对项目进行最终销售价格审批,实行限价、预审、终审三次审查制度。为防止弄虚作假,市监察局将对经济适用房销售全程督察,并将在媒体公布各区举报电话。
经济适用房保证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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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户型设计巧妙,既保证功能完善又最少浪费面积,实现经济而适用。建筑面积控制在50—60平方米左右,有两室一厅等套型。
争取最好的采光、通风条件,使居住更加舒适。
卧室、客厅分区明确,确保私人空间的私密性。
厨房与餐厅邻近,功能上既相互联系又相对独立,更适合中式的烹饪习惯。
建筑外部形体规整,有利于节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