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主席谢长廷对绯闻发音带案将提起再议。(中评社邹丽泳摄)
人民网4月17日电 针对10年前高雄市长选举绯闻录音带事件,台北地检署不起诉陈春生,谢长廷办公室今天上午发布新闻表示,谢长廷将依法律程序提起再议。
据中评社报道,谢长廷上午出席号召青年入党时不愿就司法案件做回应,但稍后由其办公室发布新闻稿。谢长廷不满指出,如果一个人10年前及10年间所讲的事情,包括在法院的陈述,10年后突然改口,也能轻易获得采用,无异鼓励造假说谎之风。
司法对于翻案的口供更应详加调查,对事实的认定应更慎重,才不会自损司法威信,让刁徒玩弄司法于手掌中。
他说,陈春生在1998年事发时,曾对外公开说录音带是友人所提供,乃为“火腿族”(业余无线电玩家)截录所得,10年以来,与吴敦义的诉讼中,陈春生在法庭内外亦做同一陈述,台“最高法院”也在判决书中采用陈春生的说法,但10年后,陈春生却突然改口,说录音带是谢长廷所给。
谢长廷质疑,10年时间,离事发当时已经很远,为何检方会采认10年后记忆更为薄弱的供述为主,不起诉处分并没有说明理由。他强调,在另案(2005年台上5247号)中,陈春生说友人所给的那卷录音带,就是交给检察官扣押的录音带。上述判决已认定,其友人交付的录音带,就是一卷拷贝带。为何多年后,又跑出另外一卷母带?谢长廷说,诉讼中依常理应尽全力就对自己有利之部分为陈述及举证,如果陈春生手上有这个母带为何当时不交给法院。(邹丽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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