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阜城救护车7公里要价千元一事经4月10日《燕赵都市报》报道后,17日《法制日报》又发表“120急救是否属社会公益性服务引热议”的新闻。当地群众说:百姓有个灾有个病,首先想到的是打“110”、“120”。
因为百姓认为它们是“国家的”。现在“120”卖给个人,想怎么收费就怎么收费,总觉得不大对劲;阜城县医院院长说:按现在医疗服务回归公益性的精神,确实不应该将“120”承包给个人,但医院也有自己的苦衷。“120”救护车以前确实收费很低,但县医院两辆救护车每年的费用都不少于10万元,这笔费用让医院实在难以负担。救护车漫天要价绝非孤立事件。救护车不是为救人,而是为了拉生意,甚至不顾伤病者死活,舍近求远的事件也曾多次发生。这应该是令相关部门汗颜的丑闻。
当一个人生命危在旦夕,盼来的救护车不是来救命的,而是来趁火打劫的,从基本的人道看,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
在阜城县医院院长的苦衷背后,是一个政府缺位的问题:一是民生意识缺位。救护车事件直接涉及的人口比例虽然并不高,但所诱发的负面效应很大,人们甚至会以小见大地去评价政府的执政能力。二是责任缺位。急救系统理应比整个医疗系统更公益,救护车丑闻的发生说明政府的公益责任意识未能及时启动。三是财政缺位。公益当需财政支持作后盾,尤其是用于百姓救命的支出应排在首位。
“120”急救当然属于社会公益性服务。救护车趁火打劫,如此丢人的事,不该再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