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手机读报
本报讯 从4月14日起,清徐县开始了为期70天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利剑直逼环保违法行为。
此次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四类违法行为,即违法建设、违法生产、违法排污、违反产业政策。
对违法企业将采取停水、停电、停运、停贷、吊销营业执照等严厉措施。通过集中治理,达到环保执法水平提升、节能减排水平提升、生态环境建设水平提升、对外形象和发展境界提升的目的。
为此,该县成立了环保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县委书记任组长。各级各部门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对现有企业逐一排查,摸清底数,限期整改。特别是对重点行业及“新、扩、改”建项目展开专项治理:未经环评的项目一律不得动工;不执行“三同时”和长期不验收的项目,一律停止生产;存在违法行为的给予重罚或关停。同时,该县大力引导企业把资本投入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和农产品加工业上。
在这次专项行动中,该县坚持政府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和环保部门责任落实到位。经贸局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设施、落后生产工艺进行淘汰取缔,组织企业开展厂容厂貌整治;纪委、监委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违纪行为;工商部门及时吊销应依法关闭企业的营业执照;安监部门做好关闭煤矿设施、拆除和恢复地形地貌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监管,排除环境安全隐患;电力、水利、金融、交通运输部门对淘汰、关停企业实施停电、停水、停贷、停运措施。
同时,执法人员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查处惩治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采取“高限处罚”的措施,对恶意排污行为实行重罚,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成立专项行动执法监察组,对各责任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坚持凡有责任必有追究,实施严格的环保目标责任制和行政问责制、过错追究制。(齐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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