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夕,泉州市委办与泉州市地税局联合举办新春联欢晚会,市委书记郑道溪与其他市委领导、地税局领导上台合唱《团结就是力量》。
福建省地税局局长李国瑛与泉州市领导参加泉州地税系统年组织收入超百亿暨表彰大会。
连伟聪摄
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给福建的经济社会带来了巨大的变化与发展,也为福建地税的持续、快速增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07年,福建省地方税务系统共组织各项收入644.29亿元,同比增长29.1%,其中税收收入474.79亿元,同比增长29.8%。在实现收入持续、快速增长的同时,福建省地方税务系统在构建和谐的征纳税关系、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方面,也取得了明显成效。
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看似是对立的两个方面,福建省地税干部,巧妙地将严格执法寓于主动服务之中,将两者有机地统一起来,受到纳税人的称赞。为了探究他们的做法,笔者专门走访了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局长李国瑛。
转变观念:理顺执法与服务的关系
问:福建省地税系统作为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的过程中不仅要严格执法,还要热情、主动服务。严格执法、执法必严和热情、主动服务,是对立的矛盾,到了你们手中就变得和谐统一了。热情、主动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在福建省地税系统已蔚然成风。你们是怎样处理这两者之间的关系的?
李: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是对立统一关系,理顺两者的关系,关键在于转变观念,将严格执法寓于热情、主动服务之中,使地税机关和纳税人的关系由原先的纯管理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实现严格执法与热情、主动服务的有机统一。全省地税机关从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为主题,以“规范税收执法,优化纳税服务”为重点,以纳税人最关心的问题为切入点,积极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在规范税收执法方面,全系统围绕税收执法公平公正这个核心,抓住“治权”这个关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努力构建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在日常税收征管工作中注重夯实基础,从规范化管理入手,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为契机,对税收执法权力进行了规范、分解和制约,科学有效地规范税收执法权力的运作,从源头上建立起权力制衡机制,切实防止执法随意性和权力滥用,有效地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
在优化纳税服务方面,我们推出了不少新的举措,积极为纳税人减轻负担。简化了财务报表报送和纳税人证件审验,清理简化了税收业务表报。针对办税厅高峰期排队拥挤现象,我们大力推行多元化申报缴税,特别是2007年7月,我们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了对外服务系统,为纳税人提供网上申报、表报下载、表报报送、发票真伪查询等网上办税服务;同时,制定窗口办税应急管理预案,采取在办税高峰期灵活配置与及时调配窗口数量、人员、时间等各种方法提高纳税服务的效率。泉州市地税局采用了涉税事项同城通办,纳税人在市区任一办税窗口均可办理纳税申报,这一举措有效地为纳税人提供了便利,受到纳税人的好评。
文明稽查:营造和谐税收环境
问:税务稽查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整顿和规范税收经济秩序,发挥“以查促管”的作用,创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近年来,福建省地税系统的稽查工作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和纳税人的高度评价。那么,福建省地税部门在税务稽查工作中,是如何营造和谐征纳关系的?
李:2007年,我们把依法行政、文明稽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首先,我们在不断健全完善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以稽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在全省地税稽查部门开展以机构设置、执法程序、监督制约、内部管理、队伍建设、装备经费管理6个方面为内容的“稽查单位规范化建设”,着重解决执法程序和实体的规范问题。其次,我们依托信息化实施“阳光稽查”,将稽查执法程序规范的内容全部纳入计算机管理,做到案件的立案审批程序5级把关,落实了稽查案件查处的期限要求,对需要延期审批的案件,严格按照系统设置的程序逐级上报审批,并通过升级改造提高和完善信息系统的功能,实现了对稽查各项运作的实时监控,使案件办理和业务处理更加规范、透明。第三,着手建立和落实包括文明稽查、规范办案、案件公告等为主要内容的税务稽查工作机制,坚持程序实体并重,实行选案、实施、审理、执行4个环节相分离。在进行税务检查过程中,坚持二人以上同时上岗,并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坚持一般案件稽查局集体审理,重大案件提交审理委员会会审的工作制度;坚持处理、处罚告知制度,告知被查纳税人的陈述、申辩以及要求听证、申请行政复议等权利;坚持稽查案件复查制度,通过案件复查规范稽查业务,提高执法水平;坚持稽查业务公开制度,落实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促进稽查人员依法行政,规范稽查执法行为。第四,把依法稽查,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创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作为为纳税人服务的基本原则,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推行稽查回访制度,并对外公开投诉电话,接受和处理纳税人投诉,听取纳税人意见建议。
以人为本:打造高素质的执法队伍
问:热情、主动为纳税人服务,不仅涉及到执法观念的转变,还涉及执法环境的营造,更涉及到执法者的素质问题。福建省地税系统在提升干部素质、打造一支高素质执法队伍方面作了哪些方面的工作?
李:要在工作中把规范执法和文明服务真正落到实处,全面提升地税系统干部的个体素质,进而打造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就显得至关重要。为此,我们着力强化干部的学习培训和效能建设。
2007年,我们在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培训中心举办地税系统处级干部素质拓展班;在厦门大学举办县局长素质拓展班;在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培训中心举办科级干部素质拓展班。同时,以提高岗位技能、综合素质为重点,开展大规模干部轮训,特别是加大对征收员、税管员、稽查员的培训力度,全面提高了地税干部依法征税,热情、主动服务的能力。
效能建设方面,我们着重加强制度建设、简化办事规程、强化税收管理、推进政务透明、优化办税服务方面下功夫。省局出台了《福建地税系统效能督察暂行规定》,从原则、对象、形式、内容、程序及责任追究和工作纪律等方面对效能督察进行规范,从制度层面为推动从严治队提供了保证。全系统积极开展政风、行风督促检查,通过组织明查暗访,深入基层单位检查督导,组织政风、行风代表明查暗访,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等,不断强化效能督察,力求把可能出现执法不严、办事不公、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以及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现象解决处理在萌芽状态,防止和纠正以权谋私、以税谋私、侵害纳税人利益的问题。
通过培训学习和效能建设的不断深入,福建地税的社会形象不断提升。近几年,由省社情民意中心开展的对政府部门的“公众评议”中,我局连年名列前茅,纳税人对地税工作的满意度相当高。
服务外商:主动融入,积极作为
问:福建作为外向型经济比重较大的省份,涉外企业占了相当的比例。2007年,福建地税共组织涉外税收66.48亿元,比上年增长28%。福建地税系统在加强对外资企业税收监管的同时,是如何做好服务工作的?
李:近年来,福建省地税系统不断优化涉税服务,积极服务外商来闽投资创业。全系统上下在思想观念和服务理念上实现了“三个转变”,即:由微笑服务向实效服务转变、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由办税服务向涉税全过程服务转变,涉外税收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多次受到国家税务总局的通报表扬。
在涉外税收管理方面,全省各级地税机关积极建立部门联系,开展部门协作。比如与省国税部门联合开展涉外税务审计,对部分重点外资企业进行联合税务审计,将多个部门的多次检查整合为一次性检查,尽可能节省纳税人的时间和人力成本。我们还积极配合省外经贸厅等单位开展外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2007年我们继续和其他5个部门联合推行外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全省地税机关完成全省10802户外商投资企业的网上年检审核工作,方便了企业,减少了纳税人的年检成本。同时我们将联合年检中掌握的外资企业涉税信息及时纳入征管信息系统,加以比对应用,促进管理工作。
在涉外税收服务方面,全系统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向外商赠阅涉外地方税收宣传专刊、外企优惠篇、涉税五十问、税收全球通、社保政策通等宣传材料,努力打造“一站式服务、信息服务、税法宣传”三大平台。同时,不断完善延时服务、上门服务、AB岗和“星级服务”等,大力推行同城异地申报、网上申报、税银一体划缴、税库行横向联网电子实时缴税等新型服务形式,使外商享受到了“足不出户、轻松办税”的便捷服务。我们还对语音催报催缴系统进行优化升级,为外商无偿提供征期提醒、税银划缴户账户余额提醒、税收预警、催报催缴等语音提示服务,以优质涉税服务营造和谐征纳关系。
在做好服务的同时,各级地税机关还主动走访外资企业,积极开展税企对话和交流,深入了解在闽外商的涉税诉求和意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提高涉外企业对税收政策的认知度和维权意识。
我省地税系统对外资企业的涉税服务水平得到了外商和港、澳、台商的积极回应和赞誉。全国台商协会副会长、漳州市台商协会会长何希灏先生对地税部门在税法宣传、税收服务和税企沟通等方面的工作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泉州市台资企业联合会会长郑建良先生感谢地税部门多年来对企业的关心与爱护,并指出,地税部门采取多种有力措施辅导台商依法诚信纳税,积极提供优质涉税服务,有效促进了台资企业的发展、壮大,吸引了一大批台商来泉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