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主任记者伏桂明、通讯员初晨)4月17日,在《百项承诺》正式生效的启动仪式上,市公安局局长许文有表示了公安机关倾心倾力将《百项承诺》真正落到实处的坚定决心,他说,出台“十大监督举措”,意在打造一支群众信任的“民生警力”。
“我们整天在喊执法为民、服务群众,但就是拿不出实质性的举措。沈阳市公安局拿出的举措,为我们提供了借鉴。”看了沈阳市公安局的《百项承诺》,省政协副主席、省公安厅厅长李文喜做出批示,希望全省公安机关能借鉴、推广沈阳的经验。
顺应民意,新增13条修改56项从4月3日推出《百项承诺》征求意见稿到4月17日《百项承诺》正式生效,市公安局广泛听取市民的建议和意见,其间,共接到电话1023个,收到意见3345条。根据市民意见,《承诺》新增13条,修改完善56项。
在新增13项承诺中,有很多老百姓非常关心的内容,像网吧管理问题,公安机关承诺加大对网吧管理力度,严格落实网吧实名登记上网制度;积极协调工商、文化等有关部门,加强对“三无”网吧清理和网吧超时营业的整治力度。公安机关不仅有效对网吧实施管理,还对窝藏在网吧里的违法犯罪人员进行有效监控。
还有老百姓关注的“黑旅店”问题,公安机关承诺,要全力配合工商部门取缔“黑足疗”,严厉打击隐藏其中的涉“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还有机动车尾气污染严重的“墨斗鱼”,公安机关承诺:要对不符合国家环保法规要求的初次注册登记车辆、转入车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转入登记。在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对未出具尾气检验合格报告的,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对“霸王车问题”,公安机关承诺要经常开展警用车辆专项督察活动,对套挂、挪用、转卖警车号牌,驾驶无手续和报废机动车,开“霸王车”、“特权车”等违反警车管理规定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在修改的56项承诺中,公安机关听取老百姓的建议和意见,对很多措施进行了完善。如“117种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进一步明确了“首次警告”的前提条件:“当事人驾驶机动车在三环路内城市道路行驶时,违法行为未造成交通事故或交通堵塞等后果,能够主动消除影响,且为当年内首次交通违法的,只予以警告处罚(非现场处罚除外)。”在执行刑事立案回告制度方面,公安机关增添了这样的承诺:“各级公安机关对于群众报案,都应当无条件接受,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受案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告知报案人是否立案。”
十大监督举措,确保《承诺》落实处怎样将123项承诺内容落到实处?市公安局为此出台十大举措。
一,制定了《关于违反〈沈阳市公安机关便民利民惠民百项承诺〉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对被群众投诉查实或明察暗访中发现存在“冷、硬、横、推”和“吃、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民警,除追究所在单位主管领导责任外,将依据公务员考核的相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罚。
二,在互联网上建立“沈阳市公安局警风热线”网站,专设两部热线电话,随时倾听群众的声音。
三,聘请60名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新一届特邀监督员,并定期座谈、上门走访,听取特邀监督员的批评和建议,迅速组织整改。
四,在互联网上开通“局长信箱”。同时,公安局长每季度主持召开警民恳谈会,面对面地听取群众对公安机关履行承诺的意见和建议,能立即解决的马上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责成有关单位和部门研究制定解决办法。
五,制定《110接处警不作为责任追究办法》,对不出警、不及时出警或推诿扯皮、不作为的单位和民警将进行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
六,制定刑事、治安案件如实立案相关制度规范和责任追究办法及立案回执制度,由各级纪检、督察部门对立案回执情况进行倒查,发现不如实立案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案件承办人责任。
七,从4月15日至5月15日,利用一个月时间,通过“百项承诺形象大使”向群众面对面讲解《百项承诺》的具体内容。
八,进一步完善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确保定期接待信访群众,倾力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及时答复信访人,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
九,从4月21日至30日,组织全局民警开展为期10天的执法为民专项教育活动。
十,开展“群众满意的人民警察”和“群众满意的惠民承诺”评选活动,请群众当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