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日本名古屋高等法院4月17日裁定日本航空自卫队在伊拉克为多国部队向巴格达运兵违反了宪法第9条。这是日本法院首次裁定自卫队赴伊活动违宪。
据日本媒体报道,日本前驻黎巴嫩大使天木直人等1100余人起诉政府派遣自卫队赴伊拉克违反了不允许保持武力或行使交战权的日本宪法第九条,侵犯了民众的和平生存权,要求停止派遣自卫队,并索赔每人精神损失费大约100美元。
这家法院17日在裁决中说,航空自卫队将多国部队的武装人员空运至战斗地区,这是与行使武力一样的行动,因此裁定航空自卫队在伊拉克的活动违反了宪法第九条和《伊拉克重建援助特别措施法》。
日本宪法第9条规定,日本永远放弃把利用国家权力发动战争、武力威胁或行使武力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为达此目的,日本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不承认国家的交战权。
这是日本法院首次裁定自卫队赴伊活动违宪。2006年4月,名古屋地方法院在一审时,驳回了原告的诉状,理由是“这并非与具体权利和义务有关的纷争,原告的诉求不合法。”对于原告提出的每人1万日元精神损失费的诉求,法院也予以了驳回,称“无法认定民众的具体权利受到了侵犯”。
日本名古屋高等法院虽然认定自卫队赴伊活动违宪,但是仍然驳回了原告要求停止派遣自卫队和赔偿精神损失的要求。
尽管如此,日本内阁官房长官町村信孝依然不买账,称政府绝不接受这一判决,也不会改变日本自卫队在伊拉克的活动。
(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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