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源矿业董事长因182人遇难事故获刑7年
法制网记者 袁成本
自去年那个黑色“8·17”之后,“华源”便成了一个令人深感沉重的名词。在那次以“华源”命名的矿难中,共有182人遇难,其中华源煤矿矿工172人,名公煤矿矿工9人,西都村砂场工人1人。
在这起惊天矿难中,除了郑、张二人的“重大责任”之外,还有没有别的原因?
防水岩层遭人为破坏
山东新泰的华源矿业公司原为新汶矿业集团下属的张庄煤矿,由于资源濒临枯竭,2003年7月实施政策性破产,2004年3月重组为民营企业。
在华源矿业的周边和头顶上,有名公、王庄、西都等8家地方小矿。内部人士告诉记者,这些小矿乱采滥挖,形成了大量采空区,有的甚至大肆开采华源矿业头顶上的防水保安煤柱,使矿井防水岩层遭到严重破坏。柴汶河溃堤后,洪水冲进废弃的沙井,并经西都煤矿的采空区直接进入了华源矿业的矿井。
据知情人透露,在改制前,华源矿业曾发生过两次溃水事故,只是由于侥幸没有酿成大的祸端。在华源矿难发生的前一天,一家小煤矿因大雨透水被淹,然而,矿主不仅没有向有关部门汇报,反而封锁消息并对村民进行威胁,从而使有关部门错失了预警的良机。
为解除这些小煤矿的威胁,华源矿业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均无回应。值得一提的是,这些威胁华源矿工生命安全的地方煤矿,均有完备的手续,是“合法企业”。
两座水库未作准备
客观上,这次事故是由天灾引发的。去年8月16日至17日,新泰地区连降暴雨,两天降雨量达205毫米,相当于平常年景全年降雨量的三分之一左右。然而,在暴雨前,东周、金斗两座水库没有预留防洪库容,反而高水位蓄水。当特大暴雨来临后,水库迅速超过警戒水位,在山洪暴发的同时,水库被迫泄洪,本应起到拦蓄洪峰作用的水库,反而助长了水患。
据相关记录显示,8月17日9时40分左右,下游沿河企业才接到东周水库放水的电话通知;5分钟之后,东周水库开闸放水,放水量为每秒40立方米;11时25分,第二次通知,放水量增加到每秒120立方米;14时47分,第三次通知,放水量增加到每秒500立方米。在第二次增加放水时,柴汶河溃堤;14时30分,华源矿业的矿井进水。
采砂巨坑无人理会
如果没有采砂者挖出的巨大沙坑,华源矿难或许不能发生。
据了解,由于我国建筑行业持续高温,对河砂需求量极大,采砂成为极端暴利行业,引起普遍的非法开采及行贿、寻租等现象。本来,我国对开采河砂的管理相当严格,在防洪法、水法和河道管理条例中,均明确规定:在防洪工程保护区内禁止采砂、取土;在河道采砂,必须经过县级以上水利部门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并取得“采砂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对非法采砂行为,两部门负有管理责任。
在柴汶河沿岸,分布着华源矿业公司及新汶矿务局的多个大型煤矿,然而,就在这个关系着数万名矿工生命安全的要害地带,采砂活动却极其疯狂。在发生溃堤的那个河段,因堤外砂质较好,被挖出了一个大坑,与河床的落差竟达5米以上!对如此险峻的河段,出事前却没有人进行任何整治。洪水溃堤后,直接冲进沙坑,并通过沙井进入小煤矿采挖的采空区,淹井事故随即发生。
除去采砂取土外,在河床上,还种满了树木,而按防洪法和河道管理条例的规定,河床上不仅不能种植妨碍行洪的树木,连高粱、玉米等高杆作物都不允许种植。
防范处置措施欠缺
据内部人士透露,对沙坑和小煤矿采空区的威胁,管理者虽然采取了封堵回填措施,但强度不够,没能抵挡得住溃水的冲击。在事发前,当地连降暴雨,柴汶河水位猛涨,但管理者没有采取任何防范措施。一个年设计生产能力78万吨的煤矿,事故当班下井矿工却多达756人,大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用人海战术增加产量的作法,使这次事故的伤亡加倍扩大。
更令人痛心的是,面对如此重大的险情,管理者本应安排井下人员迅速全部撤离,但据华源矿业公司自己提供的“情况汇报”显示:14时31分,该矿第一次通知矿工撤离;到16时46分,才通知最后一批矿工撤离,中间足足间隔了两个小时零十五分钟,导致大批矿工被困四五百米深的井下。
据内部人士介绍,华源改制后,有关部门曾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把对华源的“管理事项”交给了新汶矿业集团。那么,新矿集团如何对一个独立的、没有任何资产联系的民营企业进行管理呢?又以什么方式进行管理?在接到“管理”任务后,新矿随即下发了一份《关于华源公司作为新矿集团公司松散层企业管理的通知》,要求华源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承担法律、民事和安全生产责任;向华源矿业公司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服务,则通过签订服务代理合同等市场方式进行。这就使得对这家民营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出现了空白。这是华源矿难的又一个深刻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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