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日前作出决定,在2008年4月20日至9月30日国内用肥旺季内,对所有贸易形式、地区、企业出口的所有化肥及部分化肥原料在现有出口税率基础上,加100%的特别出口关税。这一决定是针对目前国内春耕生产化肥供应及价格情况,依据有关法规作出的。中新社发井韦 摄
中新社北京四月十八日电 (记者俞岚)记者从财政部获悉,中国将于今年四月二十日至九月三十日国内用肥旺季内,对所有化肥及部分化肥原料在现有出口税率基础上,加征百分之百的特别出口关税。
财政部称,这一决定是针对目前国内春耕生产化肥供应及价格情况,依据有关法规作出的。加征特别出口关税后,化肥出口税率将为百分之一百至百分之一百三十五不等。
三月份以来,国内春耕全面展开,随即进入化肥使用旺季。而受国际能源和粮食价格大幅上涨的影响,国内、国际市场化肥价格差异不断扩大,拉动了化肥出口大幅增长。
数据显示,今年前两个月尿素出口一百七十一万吨,同比增加百分之二百五十;磷酸一铵、磷酸二铵分别出口二十五点九万吨和三十一点五万吨,同比分别增长百分之二百八和百分之一百三。出口的过快增长加大了国内化肥价格上涨的压力,同时也造成了国内部分地区、部分品种化肥供应紧张。
财政部有关官员表示,从总量上看,中国大部分化肥品种产量充足,只要有效控制出口,完全能保证国内春耕用肥。同时也将对国内化肥价格的上涨趋势起到抑制作用。
其同时指出,目前国内氮肥、磷肥产能扩张较快,且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这将加大节能减排的难度,不利于化肥产业的健康发展,必须从政策上加以引导,以有利于淘汰落后产能,提高资源、能源的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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