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拉萨4月18日电(记者颜园园 逯寒青)“听说今年10月我们就能搬进政府帮我们新建的房子,我们太高兴了。”临时安置在吉崩岗小学的居民拉巴说。
在拉萨“3·14”事件中,家住老城区北京东路木如居委会的拉巴和邻居共10户居民的房子被暴徒焚烧,59名居民无家可归。
为此,拉萨市人民政府拨出100万元专款,用于被烧毁的居民楼拆迁和重建,重建后居民楼将保持浓郁的藏式风格。
据了解,对拉萨其它受损民房和商铺的补助工作也将陆续开展。
西藏自治区“3·14”事件后恢复生产经营秩序工作小组办公室介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政府将对事件中受损民房、商铺修复按照建筑结构、受损程度分类给予定额补助。
据介绍,民房、商铺受损程度将分为需要重建、需要修复和轻微受损3类,由于拉萨市人民政府组织专门机构确认。补助资金由自治区财政承担60%,拉萨市财政承担40%。
“3·14”事件后,部分未直接受损的商户生产经营也受到重创,特别是旅游业、旅店业、饮食业、交通运输业,日用百货用品、食品的批发和零售业。自治区政府将从税收减免、行政事业型收费减免、交通部门收费减免等方面对这些受影响行业进行扶持。
(责任编辑:张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