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海南拉开了生态省建设的大幕。9年来,海南走出了一条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道路。
确立生态建省——
保住海南安身立命之本
海南作为全国惟一的热带岛屿省份,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海南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一方面,这是海南发展最突出的优势和最大的本钱;另一方面,海南作为一个独立的地理单元,生态环境很脆弱,一旦遭受破坏将难以恢复。
海南建省之初,省委省政府就提出要走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发展道路。
在经历了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后期泡沫经济带来的大起大落之后,海南进一步清醒地认识到,良好的生态环境与资源才是海南最强的竞争力。1999年,海南省颁布了《关于建设生态省的决定》,并通过了《海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同年经原国家环保总局批准,海南成为全国第一个生态示范省。
根据规划纲要,海南生态省建设涉及四个方面:一是加快发展生态经济,推行节约、环保、高效的经济增长方式;二是开展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打造生态环境优势;三是创建具有海南特色的优美人居环境,提供一流的生活质量;四是推进生态文化建设,在全社会营造爱护环境、保护环境、建设环境的良好风气。目标是经过20年的努力,把海南建设成为具有良好热带生态系统、发达的生态经济体系、人类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文化氛围、一流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的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省份。
根据海南的省情,规划纲要把全省划分为“三圈一区”:海洋生态圈、海岸生态圈、沿海台地生态圈和中部山地生态区,并明确了各圈区功能以及保护和发展的方向。中部山地生态区作为海南省的重要生态功能区进行保护;主要的开发建设集中在沿海台地生态圈;东南部以生态旅游和热带高效农业为主;工业项目限定在西部几个工业开发区内,保证产业发展特别是工业发展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
通过9年的生态省建设,海南在生态环境得到最大呵护的同时,经济实力也大大增强。全省生产总值9年增加了将近1.4倍,工业增加值增加了4.3倍,第三产业增加值翻了一番。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年也增加了一倍,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了近三成。
坚持“三不”原则——
走新型工业发展之路
2007年12月30日下午,随着一声巨响,有着31年历史、年产值过亿元的三亚市华盛天涯水泥厂7座大型水泥立窑同时倒塌。至此,三亚市空气质量的“头号杀手”被彻底清除,这里空出的154亩土地将成为三亚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新校区。
早在1996年,海南省就提出“一省两地”(新兴工业省、热带高效农业基地和热带海岛度假旅游胜地)的产业发展战略。经过11年的努力,已经形成了油气化工、汽车、林浆纸一体化等一批支撑海南长远发展的新型工业体系。但在此期间,也先后建起了16家规模和节能减排不达标的水泥厂,破坏了资源,污染了环境。
今年1月,海南省委书记卫留成在三亚举办的2008长江商学院年度论坛上表示,海南省委、省政府在反复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三不”原则,即在不破坏资源,不污染环境、不搞低水平重复建设的前提下发展新型工业。引导企业开展循环经济建设,变废为宝,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做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
今年3月,海南省出台了“十一五”水泥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对澄迈县年生产能力只有10万吨水泥的生产线实施了转产,对三亚市年产30万吨的生产线实行了拆除,对儋州市年产5万吨的蓝羊水泥厂、白沙县年产16万吨的凯达实业公司水泥生产线责令停产,还拆除了定安等市县的8条落后水泥生产线。同时对东方、屯昌、昌江、保亭、琼中等市县的14条落后水泥生产线,制定出时间表,要求分别在2009年和2010年底前全部拆除。
走坚持“三不”的新型工业发展路子,海南的环境质量始终保持着全国先进水平。海口去年空气质量达到一类优的有277天,二类良好的有88天,全年空气质量良好率为100%。“实践证明,如果我们结合得好,完全可以做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卫留成表示。
实施生态补偿——
解决生态和生存矛盾
和中国许多贫困山区一样,海南中部山区远离城市,有着良好的生态基础,却依然为生活和经济发愁。率先实行“生态补偿”的昌江黎族自治县王下乡,为解决生态和生存的矛盾提供了一个成功范例。
2007年开始,昌江县决定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从县财政预算中拨出专款,对居住在霸王岭周边的3000多名王下乡农民进行生态补偿。生态补偿标准参照农村低保标准发放,平均每人每月约33元。一位村民说:“我们祖祖辈辈都住在大山里,没有柴烧就上山砍树。自从政府给了补偿金,有了生活保障,我们不会再上山乱砍树了,要安心发展生态农业,配合政府建设生态文明。”
据海南省生态办介绍,近年来,海南一直在研究探索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从2006年开始,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和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经过历时一年半的基础性调研、公众调查和专家论证,于今年2月完成了海南省生态补偿机制框架设计。3月,“海南生态补偿机制制度建设暨生态补偿政策国际研讨会”在五指山市召开,会议讨论并修改了《海南省中部地区生态补偿管理办法建议书》和《海南省生态补偿机制框架设计》,确立了海南省生态补偿机制的基本原则,明确了生态补偿范围与主客体,确定了生态补偿标准和途径,为生态补偿制度的落实提供了现实的基础和可操作性。
“框架”敲定后,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将向省人大提交有关生态补偿建议书争取立法,以推动环保工作实现从行政手段为主向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手段的转变,加快海南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实现不同地区、不同利益群体的和谐发展。
创建生态村镇——
打造优美的人居环境
在生态建省之初,海南就在全国率先开展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以自然村为单位,建设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培育生态文化,引导农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2005年1月,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在海南召开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座谈会,海南的文明生态村建设被誉为“一条创建和谐农村社会的新路子”。截至2007年底,海南已建成文明生态村7774个,占自然村总数的33.4%。
据海南省文明办主任陈修演介绍,创建文明生态村,各市县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创建模式,比如临高县松梅村选择的是“沼气+养猪+经济作物”的“小庭院、大产业”模式,琼海市边沟村走的是“文明生态村+科技村”的路子等。如今,文明生态村已成为深受海内外游客欢迎的新兴旅游点,先后有900多个团队共6万人次前往参观旅游,其中来自日本、美国、泰国、新加坡等国的团队有110多个,达1万多人次。
海南还组织开展了文明生态集镇、文明生态城市、绿色社区系列创建活动,使得城乡人居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9年来,海南政府在城市污染治理方面投入50多亿元,在工业污染防治方面投入70多亿元,使全省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实现了环境污染物排放量的明显削减。2006年工业化学耗氧量、粉尘排放量分别比1998年减少62%、64%;2006年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56%,比1998年提高了50个百分点。
监测数据显示,海南省主要城镇大气环境都保持一级质量,水环境保持在良好水平。2006年全省80.7%的监测河段、82.4%的监测湖库水质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三类标准,近岸海域一、二类海水占82.2%。
通过9年的努力,海南的生态优势已逐渐显现,湛蓝的天空、洁净的海水、秀丽的山川,不仅使海南成为中国最适宜人居的胜地,也成为越来越多的海外游客向往的地方。
图生态移民代表村落——王下乡掠影
繁 易摄
图如同花园般优美的某厂区
繁 易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