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旦通讯员林晔晗)广东高院昨天对震惊全国的“大毒枭”刘招华等人制造、运输、贩卖毒品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刘招华及其心腹郭锐荣、妻子李晓青等6名被告人“过堂”受审。刘招华及其辩护人在法庭上以公安机关查获、扣押的物资不是法律认定的甲基苯丙胺(冰毒)进行辩护。
公诉机关认为刘招华上诉再次提出对相关毒品重新鉴定,实际上是为了逃避追诉的一种无理辩解。一审判决证据确凿、量刑适当,建议维持原判。
去年6月,广州市中院一审判处刘招华犯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郭锐荣犯运输、制造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判处李晓青(刘招华妻子)、郭荣堂、郭鸿飞、阮锦平分别以转移赃物罪、窝藏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至五年。
据悉,刘招华及其同伙制造、运输、贩卖毒品一案时间跨度长、数量惊人、毒资数额巨大、涉案人员众多,公诉机关和法院调查取证过程相当复杂,此次广东高院二审开庭进行了整整一天。广东高院将择期宣判。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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