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重点实验室和工技研中心
我省将把评估结果与经费资助方式挂钩
评估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并停止经费资助;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将被摘牌淘汰
本报讯(记者张丽辉)近日召开的全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作会议传来消息,今后,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将实行新的评估办法,评估结果将与经费资助方式挂钩,优胜劣汰。
根据省科技厅重新研究制订的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办法,3年一度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结果将与经费资助方式挂钩。对评估合格等次以上的实验室给予运行费补贴,对评估合格等次以上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改善工程实验条件经费补助;评估为优秀的给予奖励;评估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停止经费资助;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摘牌淘汰,从而激励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积极进取,不断进位。
今年,我省将对生命科学领域的27个省重点实验室和农业、建设与环保、材料等技术领域的14个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05年至2007年运行状况进行评估。2009年、2010年将分别对其它学科领域的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评估。
精品栏目推介
· 杨柳青
· 燕赵论坛
· 纵横谈
· 一线写真
· 世说新语
· 明星传真
· 名家
· 直笔春秋
· 心灵独白
多媒体数字报纸
快速阅读 全屏阅读 下载阅读
关于我们 版权声明 服务条款 广告业务 实习申请 网上投稿 新闻热线 友情链接
河北新闻网 本站点信息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copycenter 2000-2007河北新闻网常年法律顾问:河北得正律师事务所李海峰 郝斌 虚假报道 有偿新闻 低俗之风 不良广告等问题 举报电话:88631166冀ICP证030017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06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