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五·一”将近。湖南怀化服帽湘绣厂员工家属佘福喜,还在讨说法的路上。
半年前,他在一场拆迁纠纷中被打伤,随后又没有得到妥善安置。从去年冬天到这个春天,他多方奔走、诉说冤屈。
2007年9月20日,湖南怀化市服帽湘绣厂危房改建项目中,根据怀化市房产管理局核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开发商怀化德美房地产有限公司,将推土机开进了厂区。
冲突,也随着推土机一同到来,使得拆迁未能如期完成。就在这场冲突中,佘福喜和开发商的一名职工一同受伤,被送到医院。
由于发生了如此剧烈的冲突,改建工作不得不暂时停下来,这使得原本支持搬迁与不愿意搬迁的两方职工之间更加对立。
改建背景与矛盾隐患 怀化市服帽湘绣厂于1996年经法院宣告破产。破产后,企业仍有部分资产没有变现。
服帽湘绣厂危房改建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副组长、鹤城区纪委常委刘兴涛告诉记者:“破产后,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确定了张玉娥、陈桂芳为留守人员,主要负责收房租,收取水电费和办理企业日常事务。”
此事也为后来埋下了隐患。留守人员的职责是什么?谁来监督留守人员?留守人员如何开展工作?等等问题,都没有明文规定。
在迎丰中路一幢七层办公楼里,服帽湘绣厂留守人员办公场所以及协调小组办公场所设在顶楼,其余楼面对外出租。
由于服帽湘绣厂所处位置较为繁华,不愿意搬迁的职工认为十多年来,房租收入较大,而财务没有公开,他们认为留守人员在经济上有问题,甚至认为“张玉娥等人独吞百万资产”。此事成为不愿意搬迁户拒绝搬迁的重要原因。
为此,鹤城区组织了对服帽湘绣厂的审计工作。材料显示,2007年7月20日,协调小组工作人员进入服帽湘绣厂开展工作,8月11日协调小组召开会议,组长鹤城区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唐德华决定,继续查账,如张玉娥有问题,依纪依规予以处理。8月17日,协调小组开始查账,8月24日继续督促区纪委监察局执法室,再次尽快查清该企业财务,并予以公布。
“审计结果表明留守人员在经济上并没有问题,但他们(不愿意搬迁户)不相信这个结果。”刘兴涛告诉记者。不愿意搬迁户认为,以危房改建工作协调小组成员的身份去查账,这不公正。
这只是服帽湘绣厂破产后诸多问题中的一个,主要的冲突与矛盾,来自于对服帽湘绣厂家属区的拆迁改建。
2004年7月,因为家属区住宅楼“因年久失修,已破烂不堪,经市房产部门鉴定为危房,安全隐患十分严重”改建工作势在必行。于是,随着危房改建工作的深入,财务问题、土地转让问题、下岗职工生活问题都暴露出来,最终爆发了前面所说的冲突。
集体土地被私营公司转让? 按照开发商李铁钢的说法:“十多年累积起来的问题,全部在这里爆发了。”鹤城区城镇集体工业联社主任潘建中表示:“危房改建是2004年筹划的,是厂里职工集体研究决定的,255人集体同意,由市政府主管城建的副市长伍绍昆签批的。”
但实际上,家属区危房拆迁改造,所依据的是一份《危房改建安置合同书》。合同由甲方怀化市利丰服装有限公司、而并非是原服帽湘绣厂,与乙方怀化德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显示“甲方基于单位公房都已成为危房的实际情况,经报请区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批准,拟在原地改建职工居住用房”。
对于这份安置危房改造合同,未搬迁户认为这只是合法外衣,其背后实质“是留守人员张玉娥成立的怀化利丰服装有限公司,冒充原服帽湘绣厂,骗取服帽湘绣厂家属区家属楼的土地使用权,骗取拆迁许可证”,“名为危房改造,实际上是房地产开发商低价取得土地,以赚取暴利”。他们给记者提供的怀化市工商行政管理企业注册登记资料中表明,利丰服装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14日,是张玉娥、陈桂芳等五人,各出资两万元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除张、陈两人系服帽湘绣厂留守人员外,该公司和服帽湘绣厂并无任何关联,根本不能代表服帽湘绣厂。
不愿意搬迁户告诉记者:“并非不同意危房改建,而是后来改建过程有问题,私人公司将土地卖了。”
对于一个与服帽湘绣厂无任何关系的公司,通过招拍挂程序将该厂9000多平方米的土地出让给开发商一事,协调小组刘姓官员认为:“利丰公司处置资产合不合法?真正的有权处置资产的是职工代表大会,利丰公司处置资产是不妥的。利丰公司是没有权利处置资产的,但要从全国企业改制的实际状况出发,很多地方是不规范的。”
刘兴涛反复向记者强调,由于公司已经破产,资产没有处置,留守人员在别人的建议下注册了这个公司,她们的本意是好的。
到底“几龙治水”? 问题并不仅仅如此,在服帽湘绣厂危房改建过程中,除了出现留守人员私人注册的公司经手土地出让的现象之外,服帽湘绣厂破产11年,原来的印章还在使用!
记者看到,最迟到2006年6月20日,有关方面还以怀化市服帽湘绣厂的名义,下发过怀服字20061号《关于破产改制后资产变现职工安置的请示》文件,并加盖服帽湘绣厂印章。
按照当时的《破产法》(试行)第三十九条,破产程序终结后,由清算组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企业一旦注销则意味着企业作为民事权利主体的消失。法院判决到底有没有效力?为何破产11年后,印章仍然没有封存并还在使用?并在向政府汇报的请示文件中,和政府官员心目中还有效力?
对此,刘兴涛的解释是,“虽然企业已经破产,但资产没有变现、人员没有安置,实际上名亡实存,需要这样一个机构处理对外的事务。”
没有机构显然不是理由,记者发现,服帽湘绣厂破产清算小组一直在行使职权。协调小组提供的材料显示,2005年8月26日,破产清算小组的印章和服帽湘绣厂的印章同时出现在向怀化市人民政府的报告上。
但问题随之而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十二条规定,破产企业注销登记后,人民法院应宣布清算组撤销。由于服帽湘绣厂已经终结裁定,破产清算组早已不应该存在。
对这些疑问,记者在采访中没有得到答案。
“为什么会和一个私营公司签合同,并且还加盖一个已经被注销企业的印章?”对于记者的提问,开发商李铁钢回答得很坚决:“政府都认可的东西,作为一个合法的企业,我为什么不能相信?”
协调小组反复强调危房改建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全场职工263人,同意的有255人,比例达到96.9%的职工同意进行危房改造。”协调小组认为,所有工作是从维护职工意愿出发的。但是,就如何在维护大多数人利益的同时,保护好少数人的利益这个问题,协调小组没有做正面答复。
罗安平等不愿意搬迁户则表示要捍卫自己的权利。拆迁中被打伤的不愿意搬迁户佘福喜则希望政府不仅仅是关注“重点工程”的改造与建设,尽快抓住凶手、赔偿医药费也是政府的职责。
记者获悉,2007年7月3日鹤城区党委办公室和政府办公室“关于增补鹤城区2007年重点发展项目协调服务机构及工作领导班子”的通知,将服帽湘绣厂危房改建工程列入其中。目标是“完成企业改制、职工搬迁、危房改建”。
截至记者发稿前,不愿意搬迁户佘福喜的爱人在电话中告诉记者,拆迁没有进展,自己老公已经9级残废也没人管,原来的房子不敢住,家里东西都丢光了。不愿意搬迁户赵玉梅则要求补偿。但来自政府部门的声音则完全相反,刘兴涛告诉记者,他们和不愿意拆迁户关系很好,改建工作进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