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北海两工地负责人就“来宾跳楼秀”致电本报称
三地“跳楼男”系同一人
本报北海讯 (记者唐海波)“我们非常肯定跳楼男子是同一个人。”本报4月20日“区域新闻”版以《“跳楼男”为何拿到钱就消失?》为题,对最近数月来发生在全区各地的“一男子先以老婆闹离婚为由欲跳楼,后向救援人员索取钱财,拿钱后逃离现场”的事件进行了报道。
4月20日上午,陈先生告诉记者,他是北海市新力海景花园工地的施工队队长。2007年12月20日晚7时许,他接到工人报告称工地有一名中年男子跳楼,开始还以为是工地管理不善,拖欠工资导致的,到了现场后,发现跳楼的中年男子并不是工地的工人。“如果这名男子真在工地发生意外,就会对项目带来不良影响。”陈先生称,基于此考虑,公司要求他尽可能满足这名男子的要求。
为了让这名男子放弃轻生念头,陈先生与工地的两名工人一道,做起了这名跳楼男子的工作。陈先生称,他与跳楼男子面对面相隔2米的距离“举杯”喝酒,时间持续约5个小时,还是他亲手将2000元现金交到跳楼男子的手中,所以对这名男子的相貌记得很清楚。在本报看到“来宾跳楼男”的照片后,他还将报纸拿给了其他两名一起做劝说工作的施工人员确认,他们也非常肯定地说:“绝对没有错,这名男子跑到来宾去骗钱了。”陈先生非常肯定地告诉记者,“北海跳楼男”同样自称姓李,除衣服不同及脸型稍胖外,其他相貌特征与“来宾跳楼男”一样。
4月20日下午,南宁市永凯春晖花园的建筑工地负责人林先生也致电本报称,今年3月7日晚,一男子以同样的说辞,同样的手段从他们工地拿走了2000元。林先生称,当晚8时许,一名40余岁的中年男子爬上了工地12层楼的脚手架,这名男子同样声称“老婆跑了”,已经一无所有,扬言要跳楼。事发后,南宁市消防、公安、建设等部门相继到现场处置。他也与该男子面对面交流近3个小时,随后为稳定跳楼男子的情绪,他亲手将2000元现金交到该男子手中。“来宾的这名跳楼男子除换了一套衣服外,与在我工地闹跳楼的男子一个模样。”林先生说。
4月20日下午,记者还与梧州市消防支队取得了联系,其相关负责人称,梧州市消防支队在救援一“梧州跳楼男”时,也拍摄了相关的照片,经过细致比较,发现来宾的跳楼男子与梧州的跳楼男子“年龄与脸型都差不多”。
北海市新力海景花园施工队队长陈先生说,他倒不为自己损失2000元后悔,而是觉得这名男子不惜浪费社会公共资源谋取不正当利益实属不该。
北海市消防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事发当晚,110、119和120以及劳动监察部门都迅速出动,化解危机。拯救这些跳楼的人是他们必须履行的职责,不过,这名男子以跳楼为由骗取他人钱财,已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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