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在毛主席“实事求是”精神的指引下,中央治藏方略与时俱进
西藏和平解放五十余年,与半个世纪前相比,西藏高原早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尤其是1994年和2001年中央召开第三次、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以后,在全国人民的支援下,西藏步入了跨越式发展的快车道,极大地缩小了与内地发达省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差距,与全国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共同走上繁荣之路。
现在,重温毛泽东同志对西藏工作“慎重稳进”、“抓好民族和宗教两件大事”等指示,由衷敬佩其战略目光之深邃,实际运用之善妙,对西藏现在及将来的工作,仍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慎重稳进的方针 1949年,英勇的人民解放军以摧枯拉朽之势席卷、横扫旧中国大陆,新中国如黎明之红日,喷薄欲出。毛泽东的目光已及时扫视到封建农奴制度下的西藏高原。1949年8月6日,毛泽东给酣战西北的彭德怀发电指示说,“班禅现在兰州,你们攻兰州时,请十分注意保护并尊重班禅及甘青境内的西藏人,以为解决西藏问题的准备。”
这是目前所看到公开的毛泽东同志第一个有关西藏工作的指示。
当时的西藏,由帝国主义培养的分裂分子把持地方政府,驱赶了国民政府驻藏办事处人员,积极谋划“西藏独立”。国际上英、美等外国势力公开在舆论和其他手段上支持西藏地方政府的分裂倾向。反动而自大的西藏地方政府乘势扩充藏军,在藏东沿金沙江部署,欲以武力抗拒祖国统一。
初始,我们党还没有在西藏开展工作的经验,一是没有内地的革命经历和群众基础;二是各种物资十分匮乏;三是面对西藏顽固的僧俗上层集团。一贯实事求是的毛泽东,针对西藏政治、历史和民族宗教习惯的特殊性,对我党在西藏的初始工作制定了“慎重稳进”方针。
在1950年6月6日召开的中共七届三中全会上,毛泽东讲话说,“团结少数民族很重要。全国少数民族大约有3000万人。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改革,是一件重大的事情,必须谨慎对待。我们无论如何不能急躁,急了会出毛病。条件不成熟,不能进行改革。一个条件成熟了,其他条件不成熟,也不要进行重大的改革。”他在给西藏工作的具体指示时强调说,“我们在政治上必须采取极端谨慎的态度,稳步前进。”
正是由于从实际出发,采取了不同于内地和其他民族地区的特殊政策。不触动以达赖喇嘛为首的旧西藏封建农奴制度,不进行改变旧西藏地方政权结构的革命,而是在具体行动上以驱逐帝国主义势力、行使我对西藏的领土主权为主。在“慎重稳进”方针的指引下,重点团结西藏民族、宗教和上层爱国人士,严格执行解放军纪律,积极争取群众支持,真诚地改善贫苦农牧民的生活,以实际行动消除历史上反动统治阶层造成的民族隔阂,成为进军西藏初始阶段我党在西藏所有工作的主题。
由于坚决地执行了党中央有关西藏的方针政策,在短短的时间里,进藏人民解放军和干部就赢得了西藏群众尤其是广大农奴的心,我党在西藏初期工作的局面迅速打开。
十七条协议签订后的第三天,毛泽东亲自起草了中央军委关于进军西藏的训令。训令第三条说,“此次进军系在和平协议下的战备进军,各部万勿以和平协议已成而松懈战斗意志与战斗准备,因协议虽然签字,但尚未付诸实施,同时帝国主义必会用各种阴谋手段来破坏我们和平解放西藏的实现,因此应提高警惕性,随时都有应付意外情况的充分准备,同时加强部队的政策纪律教育,以保证解放西藏巩固国防任务的圆满实现。”毛泽东同志从战略上宏观把握西藏走势、对西藏实际工作慎之又慎的心情跃然纸上。
时至今日,稳定仍然是西藏的头等大事。境外达赖集团存在一天,他们分裂祖国的行为就一天也不会停止,他们随时会成为西方反华势力的走卒,干扰破坏中国的发展大局。我们一天也不可掉以轻心。当初人民解放军在复杂的背景下,纪律严明,积极发挥党的优良传统,诚心诚意地为西藏各族人民服务,在民族关系上平等待人,在每一个细小的事情上谨慎处事,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尊重宗教信仰自由,以实际行动维护民族团结,尤其是团结当时的西藏上层民族宗教界人士,赢得了人心,赢得了西藏的和平解放,赢得了1959年的平叛斗争,赢得了民主改革的伟大胜利。现在,西藏在改革开放中已打开了大门,在全国人民支援下,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大幅提高。但与境外达赖集团的分裂与反分裂斗争形势依然严峻,毛泽东同志闪耀着实事求是光辉的指示,仍是西藏当前工作的法宝。
抓好民族和宗教两件大事 我们党在建国初期民族政策的主要内容是:从各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消除剥削和压迫,实现各民族政治权利的平等。
时过五十多年,我们再重温毛主席对西藏问题透彻认识的要求,由衷敬佩党的领袖运用马克思主义观点正确处理我国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的远见卓识。
1950年初,毛泽东致电中央诸多领导同志时,就指出,“进军及经营西藏是我党光荣而艰苦的任务。”十七条协议签订的当天下午,毛泽东听取签字情况的汇报。他向18军军长张国华仔细询问了进藏部队适应高原、思想和生活的情况,语重心长地叮嘱说,“你们在西藏考虑任何问题,首先要想到民族和宗教问题这两件事,一切工作必须慎重稳进。”三天后,毛泽东在修改人民日报社论时,加进了如下一段话:“一切进入西藏地区的部队人员和地方工作人员必须恪守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必须恪守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必须严守纪律,必须实行公平的即完全按照等价交换原则去进行的贸易,防止和纠正大民族主义倾向,而以自己的衷心尊重西藏民族和为西藏人民服务的实践,来消除这个历史上留下来的很大的民族隔阂,取得西藏地方政府和西藏人民的衷心信任。”一口气提出五个“必须”,可见对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执行要求之严格。
根据和平解放西藏协议,进藏初期,我党没有触及西藏社会制度的改革,而是保留其社会体制,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进藏部队在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问题上,既坚决又细致。1950年1月15日,邓小平在重庆给18军师以上领导安排进藏任务时强调,西藏是少数民族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均有特殊性,政策性很强。解放西藏有军事问题,也有政治问题,但军事与政治比较,政治是主要的。政策问题极为重要,要靠政策走路,靠政策吃饭。不久,西南军政委员会和西南军区联合发出《进军西藏各政策的布告》,在进藏部队全体官兵中普遍进行了民族、宗教政策的学习教育。担任进藏部队主力的18军,每个官兵人手一册《进军守则》,守则有34条,对尊重民族习惯、尊重宗教信仰自由作了严格的规定,诸如不得有对宗教不满言论;保护喇嘛寺庙,不住寺庙,不住经堂,甚至连不得随意抚摸佛像,不得在藏胞面前吐痰、放屁,不得在寺庙附近捕鱼、打猎、打鹰,藏人送哈达时,要回敬哈达等,都一一详列,考虑之细,令人叹服。
正是因为进藏部队纪律严明、秋毫无犯,坚决贯彻执行毛主席、党中央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深得藏族人民的真心拥戴,称之为“金珠玛米(菩萨兵)”。
西藏有着其他民族地区无法比拟的特殊性,即:西藏是藏族占总人口比例最高的自治区,藏传佛教在广大群众中有很深的社会基础。几十年过去了,我们党制定了若干符合实际的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和条例,大批民族干部进入各级领导岗位,藏民族的语言、民族文化、民间艺术、宗教文化得到传承和保护。藏民族在祖国大家庭中,民族平等的权利和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受到宪法的保障,民族自治区也在宪法的框架中充分地行使着民族自治权利。(作者:新华社人事局局长,西藏分社原社长刘伟)
(来源:瞭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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