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深圳中考录取优惠措施近日出台,其中有一条规定:“对于深圳金融界高层的子女,加10分投档录取。”不少家长质疑这条规定是否合法。
当对考试加分政策有所了解之后,这条消息一点也不使我感到惊讶。在加分政策混乱到无以复加的今天,无论是中考还是高考,出现任何古怪事情都是现行加分政策逻辑的必然。
而这也将成为“坏事变好事”的起点:严重损害教育公平和考试正义的加分政策终将被逐出历史舞台。
如果视野更开阔些,就不会仅仅质疑深圳这一规定的“合法性”,而将质疑所有考试加分政策的整体合法性。事实上,在各类考试中,“金融界高层的子女”可以加分,名不副实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可以加分,高校本校教职工子弟可以加分,纳税大户的子弟可以加分,博士子女可以加分,连身为女性在有的地方也能获得加分……这些加分项目个个都有理由,但清洁工子女、农民工子女、矿工子女、单亲家庭子女,难道就找不出加分的理由吗?也找得出,不过他们和他们的家长处于弱势地位,不可能对加分政策产生实质性影响,所以他们只能被迫接受“裸考”的命运。
即便对加分政策痛下针砭的人,大约也很少会怀疑这一政策的初衷;同样,即便依然赞成加分政策的人,大约也很少会否认这一政策与其初衷渐行渐远。加分的名目越来越繁,加分的人越来越多,加分之于考试命运的权重越来越大,这些人所共知的普遍事实,证明加分政策已趋于滥与乱,成为严重侵蚀教育公平和考试正义的一个大病灶。
加分政策变得现今这般繁复和混乱,大约要出乎草创者的意料;但若作理性分析,其由简趋繁、由治趋乱,也是逻辑的必然。谁不想搭加分的“便车”呢?在考试中比别人多考5~20分,不是一件易事;而“搭便车”,于有社会资源优势的人而言,却不算难事。在原有加分名额不敷需求之时,在监督形同虚设的背景中,巧立加分名目、加分事项不断增多便不可阻挡。
从最近的事例来看,与深圳做法方向相近的是河北,当地已出台了今年高考的加分办法,加分对象涉及5类考生,最高可获20分加分;方向相反的则是湖南,当地宣布取消以往高考录取过程中形成的“高校教职工子女可适当降分”这一不成文规定(降分即是变相的加分)。看起来,各行其是的加分政策的走向并不明朗。但在我看来,形形色色的加分政策终将被取消,指望其得到完善不过是幻想。因为这一政策在本质上使特殊人群以特别受惠的方式与非特殊人群“一锅煮”,从而造成前者获得整体性绝对性优势,从而使应当被严格限定的特别关照异化为特别权利,从而使社会进入一个不断设置特权以寻租、不断攫取特权以获利的腐败通道。(滕朝阳) (来源: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郑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