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昆明4月21日消息(记者陈鸿燕)经过专案组民警大量的调查走访、现场勘察、尸体检验、痕迹物证检验鉴定等侦查工作,云南省楚雄警校2008年4月10日发生的命案成功告破。
2008年4月10日凌晨4时许,云南省楚雄警校发生一起初任民警培训学员伤亡案件,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
案件发生后,省公安厅政治部、刑侦总队、楚雄州、市公安局领导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省、州、市公安机关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案件迅速展开联合调查,保山市公安局相关部门人员赶到楚雄,协助调查处理此案。公安部、云南省公安厅、楚雄州党政领导对此高度重视,相继对案件侦破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尽快破案。
现已查明:保山市公安局2007年12月公开向社会招录的新任民警王伟(男,汉族,25岁,中共党员)、王建军(男,汉族,23岁)和张廷振(男,汉族,23岁)3人,于2008年2月14日,到楚雄警校参加全省第二十四期初任民警培训班学习,并同住楚雄警校2幢221宿舍。在学习培训期间,王建军因与同宿舍的王伟、张廷振发生矛盾纠纷,对2人心怀不满,经过密谋准备,于4月10日凌晨4时许,用锤将王伟杀死在宿舍内,并用刀将张廷振杀伤,随后王建军自己跑到宿舍楼顶(4楼)跳楼身亡。这起发生在楚雄警校的命案属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王建军的行为造成同宿舍的王伟死亡、张廷振受轻伤,犯罪嫌疑人王建军作案后自杀身亡,该案成功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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