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全国劳动模范、江苏省海门市海门殡仪馆原馆长倪国祥受贿案4月16日宣判,海门市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倪国祥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非法所得40.9万余元没收,上缴国库。
现年54岁的倪国祥案发前任海门市民政局副局长兼海门市海门殡仪馆馆长。
1997年至2007年间,他利用担任海门市海门殡仪馆馆长的职务之便,在基建工程发包、支付工程款、采购殡仪车、火化炉以及代销骨灰盒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57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40.3万元、美元800元,其中有42次发生在春节前或中秋节前。鉴于倪国祥能如实供述自己的受贿犯罪事实,并在归案后退清了全部赃款,认罪态度较好,法院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徐德高 海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