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4月21日),(湖南省)湘潭县人大常委会对拟任命的24名县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这是湘潭县人大常委会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重要举措之一。
本次考试内容包括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监督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以及县人大常委会规章制度。
据湘潭县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实行拟任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旨在促进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增强其法律素质,从而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县人大常委会将严格把好任命关,对于不及格者,将严格不予任命。(记者李志宏通讯员彭圆) (来源:湖南在线-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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